1月13日,中牟县法院开庭宣判了一起90后少女王某盗窃翡翠观音等物一案,判处其罚金4000元。
王某有着花一样的年龄,本应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勤劳致富,但却好逸恶劳,干起了盗窃的行当。2010年7月5日17时许,王某窜至河南省农业职业学院职工宿舍楼307室,室内一个晶莹的翡翠玉观音引起了她的极大兴趣,心想这次偷盗真是有观音保佑,不会失手。赶忙连钱带物(价值2460元)收拾一空,临走还不忘将翡翠玉观音小心翼翼的“请”走。没想到观音并没有保佑她,等待她的却是一副锃亮的手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王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