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家庭琐事的吵闹,男子竟离家出走三年多,音信全无,女子忍无可忍诉请与男子离婚。1月12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周洁与被告何永江离婚,并依法对子女抚养和双方财产进行分割。
今年32岁的周洁与长其1岁的何永江,均系河南新郑市居民。同在一个家属院长大,而大学毕业后又在一个单位上班的俩人,彼此相互都有好感,不用他人介绍,就于2002年6月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一番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甜蜜恋爱,俩人顺理成章地于2003年3月在新郑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04年2月生育一子,取名何小章。本来婚姻基础不错的俩人,加上又添了一个掌上明珠,家庭生活应该是和和美美、锦上添花。可是,婚前俩人没有显露的缺点,在婚后生活的磨合中逐渐显露。何永江爱好朋友、爱好喝两口,还常把朋友带回家中小聚。看到烟雾缭绕而又充满酒气的家,周洁非常恼怒。当着何永江朋友的面,周洁不好发作,等朋友一走,周洁就对何永江大吵大闹,而何永江也不甘示弱,唇枪相向,遂后就是双方互不理睬的冷战。由于双方互不理解,又不善于与对方进行妥善的沟通交流,致使争吵、家庭冷战成家常便饭。2007年5月双方再次因家务琐事生气吵架,被告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也未有音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何永江与原告周洁因家务琐事生气后于2007年外出至今,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周洁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予以准许。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