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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2010年审判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1-01-10 09:56:35


    2010年,郑州高新区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907件,结案4830件,结案率98.43%。

    1、专项斗争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共679件,审结679件,涉案1600余人,结案率100%,上诉率8%。其中,审结“两抢一盗”案件共389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困难当事人人民币30000余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我院组织刑庭全体干警积极参加并认真学习了量刑规范化意见,并根据量刑意见处理具体案件,实行一案一表,限制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继续全面推行缓刑预告制度,以事前提醒的方式告知缓刑人员缓刑考验期内重新违法、犯罪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让其自醒、自重,自律。

    2、民商事审判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保障辖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021件,结案2910件,结案率97%,民事、商事、刑事附带民事等各类案件调解、撤诉2172件,调撤率71.9%。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妥善解决关系民生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如郑州中原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破产和解实现了多方共赢,和解保住了中显公司在电子显示领域享誉盛名的品牌,企业职工的稳定就业和生活问题得到实际解决,化解了潜在的社会不和谐因素。

    3、完善联动机制和“综合执行法”,提高执行效果。2010年执行局共收执行案件1001件(含旧存12件),执结977件,执结率高达97.6%。实施了执行分权,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方案》、《执行人员外出执行公务行为规范、汇报、登记制度》、《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制度》、《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制度》、《执行联动机制》、《执行救助制度》等,实现权力制衡,有效杜绝了权力滥用的发生。

    4、行政审判注重行政案件协调工作,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行政诉讼案件共受理146起,结案145起,结案率99.3%,有效的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5、狠抓信访稳定,及时合法立案。办理督促程序7件、公示催告程序案件11件、诉前财产保全案件4件,办理立案前调解案件27件,全部办结,结案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工作日每日院长接访活动,共计接待来访群众18案37人次。处理上级政法委督办案件9件,处理省市法院交办案件31件,均按时办结并上报,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6、切实抓好审判监督工作,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受理再审案件14件,其中民事8件,刑事4件,已审结14件,结案率100%。全年共计评查各类裁判文书2021份,并将出现的问题通过电话或书面通报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予以补正。常规抽查已审结案件269件,其中,刑事案件44件,民、商事案件174件,执行案件44件、行政案件7件。重点评查发还、改判案件45件、信访案件11件,通过全面评查,没有发现违法办案等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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