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荣新同志政治思想坚定,有着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该同志努力学习党的各项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意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着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
田荣新同志能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该同志自转业到郑州中院工作以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勇于向老同志学习,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向书本学习。田荣新同志都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结合审判实践,撰写新闻稿件和案例分析,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2006年以来,该同志共审结刑事一、二审案件近300件。在办理案件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转业至法院工作以来,所办理的一审案件无一因认定事实、证据采纳或法律适用被改判、发还,所办二审案件也均能做到事实清楚,说理透彻而被基层法院、当事人所接受。其所主审的荆自扬等强制猥亵妇女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采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田荣新同志参与审理了胡光周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白宁阳放火案、刘育才等涉黑案、“10、28”中牟回汉械斗等系列案件,因案情重大,敏感性强,而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但田荣新同志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圆满完成了案件的审判任务,交出了一份份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田荣新同志淡泊名利,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与人为善,能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志们建立了较为融洽的工作关系。该同志清正廉洁,疾恶如仇,能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几年来田荣新同志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田荣新同志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和法院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教育以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文体活动,提高理论素养和各项工作能力,陶冶情操,使自己提到了全面提高。
由于表现突出,田荣新同志在部队和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2001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05年被评郑州市优秀公务员,2007年荣立二等功一次,2008年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评为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