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征,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调解中心、经一庭、民三庭工作至今,现任民三庭知识产权合议庭审判长,合议庭分工为审理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并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称号。2008年,荣获“文书制作能手”称号;2010年5月荣获“河南省知识产维权优秀合作专家”称号。
2010年全年审结案件181件,调、撤127件,调撤率70.17%,无发还、改判案件。合议庭审结案件近500件。工作中该同志能够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维护法律尊严,秉公办案,严肃执法,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树立了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耐心工作,真诚对待当事人。
该同志1992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担任知识产权合议庭的审判长。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领域广、专业性强,同时知识产权在我国是一个起步较晚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处在一个逐步树立的阶段,受传统从众心理、法不责众心理的影响,很多被告接到诉状的第一反应首先是气愤,而且会把这种情绪发泄到法官身上,当事人的这种情绪很多时候靠一次、两次的工作也是很难扭转的,现实需要法官有更多的付出。比如在审理恒昊公司诉一个体工商户专利侵权案件中,送达时被告接到诉状的第一句话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起诉我,你们为什么来找我。经过询问了解到被告开业时间不长,业主是下岗工人,有轻微的残疾,该同志即从市场的现状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并留下了电话告知其有什么不清楚可以电话联系。之后,又与当事人进行了十多次的沟通,最终促成了调解并及时履行。最后一次被告到法院时,其正在参加审判长联席会研究案件,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好协议具体条款后,又去继续研究案件了,书记员主持双方履行了协议。研究完案件时被告已经离开法院,回家的路上被告打电话说其快到家了,很遗憾走时没能见到法官,以后再来郑州一定要见法官一面。在审理好想你公司起诉的十几起案件中,部分邮寄送达后被告未到庭依法缺席判决,慎重期间,对缺席判决的案件该同志逐一现场送达,有表示不同意签收的,有当场将判决书撕掉的,还有不但将判决书撕掉还要仍到马路边垃圾箱的,无论哪种情况作为法官该同志均要求自己理智对待,毕竟对个体工商户来讲,生活也不容易,诉讼对其不是小事,也不是好事,因此仍耐心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相关的诉讼程序。几天后该同志接到其中一个被告的电话,对其行为表示道歉,并提出希望法院能主持调解,最终该案调解解决并履行完毕。同期判决的案件中,判决之后又有四起案件通过与当事人沟通调解解决。对因为不懂而对诉讼有情绪的当事人,该同志往往会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真诚对待当事人,耐心去做工作,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官对案件的尽职尽责,法官的无私与公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即使最终双方没有协商一致,但引导当事人树立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避免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学习,提高审判质量。
知识产权案件是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结合最紧密的案件,涉及到化工、机械、建筑、网络、植物新品种等方方面面的技术问题,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这类案件的范围在不断拓宽,数量逐年大幅增加。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法官除了要精通法律,还要对相关技术领域了解甚至是精通。同时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是起步相对较晚但又发展迅速的一个领域,各项法律规范也处于逐步完善的阶段,审判实践中各种新问题不断出现,学习便成了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必须的一种常态。比如维雪啤酒公司诉被告黑加仑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回收权利人享有专利权的啤酒瓶后又灌装新的产品进行销售的问题,对该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侵权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用尽,实践中也有争论。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该同志翻阅了很多资料,咨询了多名法律专家,为此还专门买了一本书,最终在判决中将被告的这种回收利用行为定性为制造行为,并认定被告侵权。该案上诉后,省院作出了维持的判决。在之后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该行为也是定性为制造行为。2010年该同志没有被发还或者改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