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军勇,男,197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6年6月从学校毕业,分配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2002年因工作需要调入民一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01年5月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5年9月任命为审判员,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该同志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认真学习理论,努力钻研审判业务,勤奋工作,开拓进取,严把案件质量关,并从稳定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讼及民事调解工作。至2010年已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00余件,每年结案数量及案件调解率均位于全庭前列,2006年、2009年、2010年结案数量均超过百件。近三年来,共审结民事一、二审案件近400件。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嘉奖4次,并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及调解能手。2010年侯军勇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7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达到90件,占总结案数的51%,结案数量全庭第一,所审理的案件无一起造成当事人赴省访、进京访,在案件评查中未发现一起瑕疵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被我院推荐为郑州市十佳法官。
一、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保持正确的前进方向
该同志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决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恪守法官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声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素质
随着立法工作的不断加强,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涉案范围越来越广,涉案类型也越来越丰富,几乎包容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法官,侯军勇同志平时注意学习和掌握新知识,刻苦钻研审判业务,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始终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的原则,努力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使赢官司的当事人赢的明明白白,输官司的当事人输的口服心服。李某诉尚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尚某住在李某楼上,尚某私自将自家厨房的一部分改为厕所,导致生活污水通过房顶不断下渗,致使李某厨房无法使用,一审判决尚某败诉后,尚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双方当事人矛盾极大,见面就吵。此案交给侯军勇同志承办后,他抓紧时间查阅卷宗,认真核查证据,及时进行调解工作,多次为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认真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几经调解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迅速安排开庭,迅速进行合议。在书写法律文书时,侯军勇同志查明事实清楚,判决书有理有据,说理充分。由于判决书说理充分,双方在接到二审判决书后均表示服判,尚某也自觉地履行了判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三、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能够秉公执法,坚持审判原则,严格保守审判秘密,清正廉洁,洁身自好,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始终把廉洁奉公,严肃执法作为自己的工作指南,做到送礼不动心,说情不手软,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仝某诉嵩山煤机公司工伤赔偿纠纷一案中,仝某害怕公司有钱有势,其诉讼请求在二审得不到支持,便通过各种渠道和侯军勇同志联系,并多次明确表明要表示表示,被他婉言拒绝了,侯军勇同志耐心向其讲明情况,并明确告知仝某法院一定会公正审理该案。该案经过公正审理,并多次到当地调查取证,最终判决支持了仝某的诉讼请求。仝某收到判决书后非常激动,认为中级法院秉公执法,法官公正廉洁。在执法工作中,侯军勇同志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时时事事将法官的人格和法律的尊严放在第一位,多次拒收贿礼,恪守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高效公正,注重调解,成绩突出
侯军勇同志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目标,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质量关,并从稳定大局出发,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讼及民事调解工作。在审判工作中,能从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入手,以理服人,以法服人,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民事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张某等十人诉巩义市惠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十案中,张某等十人被公司辞退后,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未果而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张某等十人与公司均不服,分别提起了上诉,双方当事人矛盾极大,如果处理不好,极可能引发集体上访,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侯军勇同志接手该案后,详细阅读卷宗,多次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交谈,分析当事人的心理,从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入手,耐心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多次与审判长一起到巩义市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努力,最终该案得以调解解决,公司派人将补偿款亲手交给了张某等十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在侯军勇同志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以调解或撤诉结案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份耕耘,一分收获。2010年度侯军勇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7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案件达到90件,占总结案数的51%,结案数量全庭第一,成绩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了领导、同志们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