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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院长亲自为郑州高新区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17名申请人发放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0-12-29 17:32:26


    12月29日上午,省法院举办 “公众开放日”活动,高新区法院执结的王章秀申请执行郑州高新区石佛办事处五龙口村第一村民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省法院张立勇院长亲自为本案17名申请人发放工资款共计68万元,省里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03年,王章秀与五龙口一组组长郁春雷进行口头约定,由王章秀修筑五龙口第一村民组的道路,后王章秀履行了该修路合同。工程竣工后,五龙口村村民委员会部分村民代表及一组部分村民代表对该工程进行了核算、验收,绘制了草图,并于2003年12月27日起至2006年9月8日止,先后分二十二次支付申请人王章秀工程款共计1242800元,后因被执行人五龙口一组未支付剩余工程款,故引起此诉讼。经鉴定,该工程造价共计1896001.25元,扣除已支付工程款1242800元,尚余653201.25元未支付,故法院判决五龙口村一组支付王章秀工程款653201.25元及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29643元。

    权利人于2010年4月26日向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后,郑水泉院长和陈安利副院长根据省市法院的要求,亲自安排部署,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于2010年6月10日,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76000元。

    据悉,高新区法院专门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活动领导小组和专业合议庭,旨在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优先处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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