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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超市有炸弹 男青年勒索13万

  发布时间:2010-12-29 14:18:24


    来郑州做假证生意的刘某,一个月来一单“生意”也没做成。为了发财,竟想到了以敲诈勒索获取钱财。12月2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

    孙先生在郑州开有三家超市,生意不错。今年8月27日,他收到一条神秘的短信:“我在你超市里安装了炸弹!”

短信里说,要想平安就在下午2点前将13500块钱汇到一个账户上,要不然就会引爆炸弹。

短信还提醒,要是按要求汇钱,还得发条提醒短信。

看过短信,孙先生惊出一身冷汗,感觉事态非常严重,赶紧报警。

经过一番摸排,民警第二天下午就将自称安装炸弹的刘某抓获。

刘某,男,今年30岁,汉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无业。据刘某交代,他从湖南来到郑州,本来是要做假证生意的,可是快一个月了连一张假证都没办成。他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就记下了孙先生的手机号码。

抱着试试的态度,他发出了勒索短信。

   但是,对方并没有在规定时间里给他汇钱。

害怕之余,他就把卡剪成四块扔了,银行卡也藏在厕所墙壁与窗户玻璃之间的夹缝内。

    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谁知道还是被发现了。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12月2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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