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法院认真按照《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标准》的要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12月28日,该院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河南省档案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认证验收,该院也被评为“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该院2010年初即制定了档案工作五年发展规划,重新调整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徐薇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并从全院抽调3名经验足、干劲高的同志充实进档案工作队伍。同时,定期召开档案工作会,及时向院党组汇报档案工作进展情况,提请院领导研究并着力解决档案经费、设施设备等问题。
二是积极推进档案业务建设。先后制定了《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查询借阅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档案保管应急处置方案和计算机档案信息网络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各部门定期学习、实施。投入专项经费,设置了单独的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同时,对原有立卷的档案重新进行了整理与编目,建立了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数据库,力争做到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排列有序。
三是全面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该院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同步发展,信息化设备如计算机、刻录机、扫描仪、档案管理软件等也全部投入使用。同时,将全部诉讼档案输入电脑,实现了业务档案查询的信息化,极大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对档案材料的查询利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认真做好档案宣传工作。为此,该院着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档案意识,重点抓好“两个克服”,端正两种思想:即克服档案工作是档案员一个人的事,端正与己无关的思想;克服只须搞好审判工作,端正档案管理好坏无所谓的思想。教育干警积极参加区档案局组织的各种档案宣传、执法检查活动,学习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档案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