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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抓建设 高质服务保审判

  发布时间:2003-08-19 10:01:02



    人民法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是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涉及全院的方方面面,有的直接涉及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矛盾相对突出。作为省会城市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繁重的审判任务也要求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与之相适应。1998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帮助指导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服务保障任务。2002年度,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司法行政管理管理处先后有19人(次)分别被评为“百日办案竞赛”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荣获“人民满意的好干警”称号;4人荣立个人三等功;该处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经院党组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荣立集体二等功。

注重建设“一个好班子”,打牢组织基础。常言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几年来,原办公室和新成立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始终把加强支部建设作为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时时处处严格按党的原则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支部书记当班长不当家长、总揽不包揽,支部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经常利用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交心谈心,成员之间互相补台不拆台。他们还通过召开支部扩大会形式,广泛征求大家对支部建设的意见,让大家出主意、想办法。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支委会形成决议: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支委会研究确定,不搞一个人说了算。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成立后,他们把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支部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党务工作的基础,坚持支委平等议事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从根本上避免了因发扬民主不够所导致的支部内部矛盾,支部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支部书记丁国栋、副书记刘海军同志,把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要求班子成员在政治上头脑清醒,工作上做楷模,生活上严要求,支委之间密切配合,形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

注重确定“一个好思路”,打牢思想基础。近年来,为搞好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确立了“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学习“三个代表”、发挥“三个作用”、搞好“三个服务”。(“三个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三个服务”:为审判中心工作服务、为全院干警服务、为基层法院服务)。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刘春年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优意识,以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全处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着眼点,以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为落脚点,做到了管理有依据,保障有制度,操作有规范,讲评有标准,逐步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保障体制,强化超前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静态服务为动态服务,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

注重带出“一支好队伍”,打好人员基础。他们始终把建立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业务精湛、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的党员干部队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德才表现,不搞任人唯亲,不搞小团体,小帮派。一是搞好思想教育。对本院安排的每一次教育活动,都能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切实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处长、副处长带头上台讲学习、谈体会,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其他同志联系本职工作,谈不足、表决心,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搞好传帮带,以老带新、以熟带生。发挥老同志、业务骨干、管理骨干的作用,使那些不熟悉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的人员尽快成长起来。三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洛阳、新乡、长沙、哈尔滨等省内外中级法院交流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取长补短。四是关心下属的成长和进步,多为他们提供学习、培训机会。

注重建立“一套好制度”,打牢以制建处的基础。近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建立了一套完整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走以制度管人管物、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克服了管理的随意性。如:为落实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1996)4号文件精神,实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领导小组,还及时成立了“三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诉讼费清理的监管,并制定了郑中法(1999)87号文件下发各基层法院。2002年,经中院党组多次研究,并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制定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规定了各项经费支出的程序、审批权限,从制度上把牢了财务关口。在此基础上,对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如:制定了《会议和接待审批制度》,压缩了会议、减少了接待、控制了接待标准;制定了《仓库定期盘存、对帐制度》,做到了帐、物、卡相符,避免了物资、材料的流失和浪费;制定了《物资(配件)采购制度》,规定了两人以上购买,互相监督,货比三家、降低了价格、节约了开支,报销票据时,必须有仓库保管员的入库签字;制定了《物资(配件)出入库制度》,规定了物资出入库,必须有部门领导和经手人的签字,严格按规定领取,杜绝了浪费。并将这些制度装订成册送发各庭、处、室,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

注重树立“一个好形象”,打牢作风建设基础。他们在全处开展了“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活动,在全院干警面前树立了“乐于吃苦、无私奉献、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勤政廉洁、热情服务”的司法行政部门形象。倡导“人人为处争光、事事为干警着想”的精神。通过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感染了身边的其他同志,党员形象树立了,群众觉悟提高了。司法行政处是我院的后勤保障部门,每天忙碌碌,还不被人理解,有的同志觉得自己的工作没干头,没有发展前途。针对这一思想反映,教育全处干警,要从全院建设的大局出发,正确看待成绩,正确看待自己,正确对待荣誉,干一行爱一行,教育大家安心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他们始终把廉洁自律,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作为该处全面建设的大事来抓。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全处干警,要时刻警钟长鸣,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不利用自己外出采购、接待、保管等工作之便吃请、吃回扣,抵御了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提高了拒腐防变

的能力。严格落实有关财务、物资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和报销手续,不越权、不越级,不留漏洞,把牢了财务报销这一关口,从源头了杜绝了不正之风,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得到了院党组、广大干警的一致好评。

注重突出一个“严”字,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实行层次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处领导统缆不包揽,充分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对院党组、院领导及各部门交办的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不推诿、不扯皮;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对一名上班迟到的同志,在科、处会议上作了检讨。处领导还经常到各办公室查看办公秩序、人员在位情况,杜绝了上班时间闲聊、无所事事,甚至打扑克、下象棋等现象。2002年7月份,组成检查组,对全市两级法院十四个单位的枪支弹药、警车、警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此份材料已被省高院及最高人民法院转发,并在全国法院系统参考学习,产生了很好的影响,也促进了法院后勤全面建设。

注重贯穿开源节流这一主线,坚持向管理要效益。近几年,郑州市为拉大城市框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非常大,财政非常紧张,争取经费非常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一是多请示、勤汇报,争取有关领导、部门的支持。比如:为协调我院整体搬迁至郑东新区一事,院长刘春年同志亲自出面做工作,多次向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最终获得市政府批准,并给了我们比较优惠的政策,批准我院6年诉讼费全额返还,用于基本建设。二是多找项目、勤跑腿,争取尽可能多

的经费。仅2002年,我们要回预算外经费1147.2万元,其中:大案、要案追加经费80.2万元,维修经费90万元,购置费50万元,其它业务办案经费927万元。我们在搞好开源的同时,注重搞好节流。一是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我们严格把好经费使用关,向管理要效益,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管好。如:财务科与车管科一起,对油料的供应进行审核与分析,在车辆维修上协助修理厂核定配件价格,落实定点采购制度,2002年与2001年同期相比,在车辆增加的基础上,车辆修理费下降了23万余元,燃油费下降了8万余元。我们还对比较大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降低了工程费用,仅此一项,今年就节省资金35万余元。二是花小钱、办大事、办实事。我院现有车辆近90台,为节省洗车费用,我们花1800元购买了一台洗车机,由驾驶员自己洗车,如按每辆车每月洗车8次、每次洗车10元计算,每年节约洗车费8万元。再比如:为节省经费,我们聘请了一名木工,将全院已坏的办公桌椅、文件柜、门窗进行了维修,使废物得到了合理利用,使我院近年来基本上没有添置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经估算,节约经费5万余元。

我们认为:争取经费难,把有限的经费花在点子上更难。基于这种理念,我们在资金使用上,确立了“三个倾斜一个集中”的指导思想,即:向审判工作倾斜、向大案要案倾斜、向一线干警倾斜,集中资金用于我院整体搬迁。近几年来,我院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没有收取当事人的任何“实支费”。为了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切身利益,去年我们又实行“先执行后收费”。这样做,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诉讼费的整体收入,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在2002年我院开展的“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中,没有因资金、经费问题影响工作的开展。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信念:好钢用在刀刃上,在经费使用上,一切工作都要为审判工作让路。

作为管钱管物的部门,始终坚持开源节流,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把财务审批、报销关。立足现有条件,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向管理要效益,努力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注重协调好“两种”关系,争取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的财务工作不是独立的,它受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权力制约,同时又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我们作为中级法院,如何更好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处理好纵、横关系是搞好财务工作的重要方面。我们在横向方面,要求所属人员“勤动脑、勤动嘴、勤动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争取他们的支持与帮助。因为在争取经费问题上,有时可能涉及到政府的许多部门,需要很多领导签批,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坐享其成,而是多请示、多汇报、勤奋工作,更要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审计制度,避免发生违规行为。我们在业务经费使用上,一方面严格按照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执行,另一方面主动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虚心向他们请教,正确处理每一笔业务。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1]93号文件精神,全国法院将在2004年以前全部实行预算管理,取消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人民法院的每一项支出,全部由财政予以保障。基于这一情况,我们提前着手,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做好现阶段的经费保障工作;二是编好预算,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和理解。近几年来,由于我们的辛勤努力,取得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在纵向方面,主动接受省高院的指导,多与他们沟通,在业务上多向他们请教。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加强与13个基层法院的联系,在业务上对他们进行指导,由于纵横关系处理得当,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两级法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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