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管城法院在管城区委礼堂召开了2010年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天果作重要讲话,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耀世汇报工作,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尹俊、民二庭、刑事少年庭、立案庭负责人和全体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琦主持。
王耀世院长汇报了该院2005至2010年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情况。自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该院始终把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培训制度,内部形成了党组负责、业务庭室日常管理、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重加强陪审员对民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及未成年犯罪人的帮教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年以来该院把人民陪审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精心选任、大胆管理、科学使用,全面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截止2010年12月,该院70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达9698件,约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总数的78%,陪审员队伍已成为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更成为法院联系辖区群众名副其实的桥梁和纽带。
最后,康主任在会上对人民陪审员作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人民陪审员由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因此要强化对人大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人大和辖区人民交付的光荣使命。二是要增强学习意识,人民陪审员要强化学习意识,做爱学习、勤学习、善学习的学习型人才,三是要增强司法意识,人民陪审员要摆正位置,树立公正司法意识,切实依法履行陪审的职责,四是要增强廉洁意识,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