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一起妄图发横财的盗窃犯因偷盗一头牛,被该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被告人路新,平时爱占小便宜,总认为劳动致富慢,因此,想走歪门邪道捞钱财。今年4月份的一天,路新伙同两名本家的弟兄(均另案处理)经过商量,窜到郑东新区一个村庄将被害人张某家的一头肉牛盗走。经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肉牛价值人民币7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路金锁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该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作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