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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玻璃坠楼扎伤人 窗户破损业主齐赔偿

  发布时间:2010-12-21 11:17:47


    楼上窗户掉下的玻璃碎片将一楼业主高进军的头部扎伤,玻璃碎片是哪家掉下来的,赔偿成了问题。高进军通过律师的法律帮助,将楼上窗户破损的两名业主高柴妮和王新彩告上了法庭。12月21日,河南省新郑法院通过调解,高柴妮、王新彩和高进军达到了赔偿协议,高进军遂撤回起诉。

    今年四十岁的高进军,家住在新郑市和谐家小区一楼。2010年9月25日早晨,他和往常一样在自己的门前散步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了一块玻璃,正好扎在毫无防备的高进军头部,高进军头部顿时血流不止,连忙叫来妻子,由妻子将他送进了市人民医院,医生对其进行了包扎和手术处理,并在医院住院五天,花去医疗费3000元。

    高进军和妻子当时只顾看病,没留意是谁家玻璃惹得祸,他出院后,站在出事的地点,发现楼上业主的玻璃都白色,二楼高柴妮和四楼王新彩两家窗户破损,不知道是哪家的窗户掉下的玻璃扎伤了他。高进军和妻子分别找到高柴妮和王新彩,但两人均声称其玻璃早都烂了,不可能砸住他,拒绝赔偿。高进军十分生气,但无奈于没有证据证明,但在楼院一起晨练的居民,只证明他是被楼上玻璃扎伤的,也都没有看见是谁家的玻璃扎伤了他。

    高进军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哪家业主窗户掉下玻璃扎伤他的情况下,将楼上所有窗户破损的业主告上法庭,让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高进军遂将高柴妮和王新彩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住院、费医疗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7000元。

    新郑法院受理后,法官通过了解案情,给双方做了大量工作。使高柴妮和王新彩了解相关法律,在没有证据证明不是自己玻璃扎伤受害人的情况下,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高柴妮和王新彩都没有提供证明不是自己家窗户掉下的玻璃扎伤高进军,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又做了高进军的工作,为邻居和睦相处,让其让步。在法官的调解下,高柴妮、王新彩各赔偿高进军2000元的赔偿,高进军撒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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