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对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擅自提高租金、承租人居住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办法》明确,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12月15日《北京晚报》)
在房价一直处于高位,安居问题成为首要的民生焦点时,政府出台的每一项关于居住问题的政策都格外的引人注目。此次,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的规定一出台,就引来舆论一片哗然。因为残酷的现实是,这道禁令的出台,将使得一大批的“蚁族”和城市里的农民工面临着无房可住的境地。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推进,高楼越来越多,房价越来越高,城市低收入人群只能望房兴叹,一个个人为划分出的小单间成了他们最后的栖身之所,这种情况在城中村中最为普遍。他们也知道这样的居住条件不舒适,并且由于缺乏管理、人员混杂而没有安全保障,可相对于他们微薄的收入,这里低廉的房租才是硬道理,毕竟要奋斗,要先生存下去。
不能否认的是,此次政策出台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改善一直以来群租带来的治安管理混乱这一社会顽疾,可是,政府这次又犯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老毛病,政策的出台容易,可是执行之后这些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如果他们选择艰难地坚守,那么必将推动城市的房租、房价大规模高涨;如果他们选择无奈地离开,难么城市的建筑、餐饮等服务行业将面临无人可用、几乎瘫痪的尴尬境地,这些都将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必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问题。
我个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循序渐进,一方面加紧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另一方面在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还无法都予以解决的时候,加强对群租市场的管理,而不是简单取缔,这样两条腿走路,才能使群租现象慢慢地、平稳地退出历史舞台,让大家最终都实现安居乐业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