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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案结案率仍保持高势头

  发布时间:2010-12-16 09:08:47


    12月16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一贯重视执行案件结案率,并曾取得省市基层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结案率先进单位的郑州高新区法院,2010年在这项工作中仍保持较高势头,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截止12月初,2010年该院共接收执行案件1001件(含旧存案件12件),其中,执结977件,执行案件结案率达到97.6%。总结其中经验和做法,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党组领导重视,加强执行领导力量。人民法院办案的最终目的就是案件判了后得到及时执行,以取信人民。为此,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和领导在认识到了这个重要问题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将现有领导力量向执行工作方面倾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把主要领导放在执行工作上,让常务副院长主抓;其二是另再派一名党组成员协助。这样防止了主管领导由于出差等不在时,能及时由协助领导掌管而使执行工作不断当。其三是遇到疑难、重大执行案件时,党组和其他领导召开集体会议研究,以此从实解决了执行工作的难题。

    二是制定措施,实施执行分权制。该院根据执行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方案》、《执行人员外出执行公务行为规范、汇报、登记制度》、《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制度》、《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制度》、《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救助制度》等多项切实可行的规范,实现权利制衡,有效地杜绝了执行权利的滥用,保证了执行案件的顺利进行。

    三是肯于吃苦,方法灵活。再好的制度不去实施等于零。再好的愿望没有好的方法也是达不到好的效果的。所以,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非常懂得这些道理,同时能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不怕死的精神,尽最大力量来为案件当事人服务。执行科长李翔是有名的执行先进,他不顾家住途远,孩子尚小无人照料和家里困难,采取灵活多变的手段,牺牲休息时间和节假日,执结了多起疑难、紧急案件,群众为他赠送了数面锦旗和数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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