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新密市委、市政府召开“集中清理百件执行积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新密市政府副市长姚志伟主持,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连书平传达了“集中清理百件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作重要讲话。新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河顺、新密市政法委领导、公检法司四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及抽调政法干警参加会议。
“集中清理百件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由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任组长,新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河顺、新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连书平、新密市政府副市长姚志伟、新密法院院长杨相峰、政法委主抓领导及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成立综合协调组和3个执行专案组。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活动,营造良性的执行环境,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促进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活动时间自2010年12月13日至2011年1月28日,活动内容是集中清理100件涉及交通肇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
王铁良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新密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增多趋势,增加了新密市委、市政府的信访工作量,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压力。案件执行不了,就不能体现公平和正义,这严重影响了党的威信和法院的形象。希望开展活动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把处理好党群关系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平安建设的重中之重,要以对群众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此次活动。王书记同时强调,对于2万元以下的案件,五天之内要全部处理完毕;对于涉及标的较大的,在10万元左右的,涉及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党委、政府,要迅速协助法院采取措施处理到位,否则,先执行一把手的车辆;对确实有困难执行不了的,由政法专项救助基金给予救助,妥善处理;对执行中耍赖的“名人”,先进行组织谈话教育,还不履行的,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等集体研究,按照程序严肃处理;此次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领导小组要督查落实,尤其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是督查的对象。
新密法院院长杨相峰要求法院执行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积极意义,要抓住活动的机遇,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反思工作的不足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克服厌战情绪和保守、懈怠思想,严肃工作纪律,再创执行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