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强化队伍建设

构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政制约机制

  发布时间:2004-01-14 11:37:54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上始终坚持以一流的思想为基础、良好的机制做保障及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为依托。围绕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关于建立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的讲话精神,着力构建“三不”制约机制,做到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全方位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一)强化教育,使干警不愿违纪。

    该院把加强思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作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前提和治本的一项重要措施。1、加强政治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组织讲座、组织干警讨论等使干警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实质,反思“为谁掌权”、“怎样用好审判权”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公仆意识,班子成员不搞特殊化,做良好风气的倡导者和组织者,全体干警勤勉敬业,做良好风气的模范躬行者、实践者,从而带动全院良好风气的形成,人人成为“三个代表”的忠诚实践者。2、廉洁执法教育。结合“回顾过去、开创未来”活动,以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中心,大力加强干警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干警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刚正不阿的职业信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抵制歪风邪气,廉洁办案逢会必讲,使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绷紧廉政弦,增强廉洁执法的自觉性。3、先进事迹教育与警示教育。用先进模范人物的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事迹进行引导教育,弘扬正气、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该院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崔瑞玲同志参加了省法院模范事迹宣讲团,同时该院邀请全国模范法官李和鹏到院宣讲先进事迹,用模范人物教育干警,收到了良好效果;用典型的反面案例为警示教材,鞭挞腐败,使干警从中警醒,吸取教训,从而保持高度的警惕。认真学习市中院下发的《警示录》、《警戒线》,组织干警进行讨论,写出心得体会,坚决杜绝特权思想、攀比心理、侥幸心理,做到勤以敬业,俭以养德,增强反腐拒变的能力。

    (二)强化管理,使干警不能违纪。

    在年初责任目标签订大会上,院长与院党组成员、院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不仅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还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年度工作目标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实行“廉政目标风险抵押金”制度,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缴纳廉政目标风险抵押金,如年内所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扣除全部抵押金;如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抵押金以奖励的形式双倍返还。通过物质惩罚与奖励的方式,促使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审判,带好队伍;同时,严格规范执行款发放制度和执行评估拍卖制度,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监控,从制度上筑起防止干警违法违纪的堤防。

    (三)强化监督,使干警不敢违纪。

    该院把加大监督惩戒力度,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作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关键。1、建立内、外结合的廉政监督网。内部监督上,由审监庭与监察室配合,分别对干警审判质量、工作作风、工作制度落实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依照处罚规定及时整改;在外部监督上,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作用,推行案件跟踪卡、廉政监督卡制度,由当事人对法官廉政纪律、工作作风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同时,在院外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将外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我院。2、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办法,严格执行该院《违法审判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判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加大对超审限、接受吃请、迟延开庭等影响法院形象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严格的处罚措施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不”机制的建立,加强了对审判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构筑了一道廉洁执法的坚实防线,使该院的工作不断向着公正与效率的目标迈进。

    责编/小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