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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五十元换来五年刑

  发布时间:2004-01-14 11:36:54


    抢劫50元,换来五年牢狱生涯,这大概是被告人王盼盼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抢劫案。被告人王盼盼因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不满20岁的被告人王盼盼,是郑州市中原区农民,他已不是第一次走进监狱的大门。1998年,当同龄的孩子还在教室里攻读学业时,刚满十六岁的王盼盼就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出狱后,王盼盼并没有吸取教训,改邪归正,仍旧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日与一帮狐朋狗友一起,算计着怎样不劳而获。2003年2月25日下午,被告人王盼盼伙同王刚、王飞(均已判刑)、李涛(另案处理)预谋后,到解放军153医院后门处拦住从此路过的河南省化工学校学生张某、郝某,将二人劫持到解放军153医院后门处的土坡后边,对二人进行殴打,抢走二人身上的50元人民币及存折、饭卡等物。2003年10月1日,被告人王盼盼被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盼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且被告人王盼盼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对其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虽已审结,但是也为我们的青少年教育,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的教育敲响一个警钟。如何让孩子远离犯罪,如何让孩子健康成长,应该是全社会来共同关注的问题。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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