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密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中心,从五个方面入手,大力解决民商事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方面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一是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受理上述案件332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二是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注重审理好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确实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有力地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
四是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全年办理的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办案人员的积极调解,撤诉531件,调解557件,调撤率为65.27%。通过调解工作,引导群众建立新型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经济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该院对涉及“三农”案件,注重依法快审快判,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