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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五“牛魔王”3个月狂偷41头牛被判刑 偷一头牛只花两分钟

  发布时间:2010-12-06 11:07:24


    每年的下半年,随着天气的转凉,牛肉便成了人们菜篮子里的宠儿。牛肉销售畅旺,价格居高不下,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将眼睛盯上了辛劳了整整一夏天的耕牛,频频伸出黑手。

    2010年12月6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件,在3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在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盗窃他人41头耕牛(其中2头未遂), 31只波尔山羊和绵羊及其他物品共计价值近20万元的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樊海亮、杨从何、刘刚被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万元;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中,被告人杨从何与刘刚还是翁婿关系。

                                 盗贼猖狂:耕牛频频失踪

    2009年11月30日晚,天气有些冷,北风呼呼地刮着,吹得人脸都疼。当夜幕降临,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巩密关村的村民们早早地进入了梦乡。凌晨1点,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停在了村路边一个低凹处,车上窜出5条黑影,趁着夜色向大峪村的农户摸去,没一会功夫,一头耕牛被牵了出来,按照设计好的地形,耕牛被 “请”上了五菱之光面包车,之后,车便摇摇晃晃地消失在夜幕中……

    2009年12月8日晚至2010年1月23日晚,在新密市牛店镇寨脖村、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寺沟村、钟沟村、米村镇杨寨村、贾寨村、袁庄乡张华岭村,又有价值69740元的17头牛被盗…….

    耕牛可以说是农民的宝贝,它不仅可以耕作农田,还具有极高的商品价值。一头体格高大健壮的耕牛,目前的市场价格可达上万元,系列耕牛盗窃案的发生,给当地村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人们对盗牛贼恨之入骨。

    耕牛是农民的命根子,耕牛被盗比掏他们的心窝子还难受。新密警方十分重视,迅速针对该案件进行了部署,组织了大量的警力对重点部位和路段进行了巡逻伏击。通过走访,新密警方了解到,邻近的荥阳、巩义也发生过耕牛被盗案,作案手法相似,可以串并案侦查。随后,根据装牛现场留下了的车轮痕迹,新密警方于2010年4月,打掉了这个由5人组成的偷牛团伙。

                                 五“牛魔王”落网

    被告人张占卫,现年38岁,系河南省新密市米村镇孟庄村农民,小学毕业。2005年12月29日曾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9年9月20日释放。出狱后,张占卫开始琢磨到了偷牛这条“发财之路”。随后,他纠集在河南某监狱服刑时的狱友、被告人王连根(38岁,河南省开封县兴隆乡翟岩村农民,文盲。曾因犯盗窃罪,于2004年3月23日被开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09年9月19日释放)。被告人樊海亮(41岁,新密市米村镇孟庄村农民,小学毕业)。被告人杨从何(45岁,河南省新蔡县顿岗乡杨寨村农民,小学毕业,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4年8月16日被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于2009年8月21日释放)。被告人刘刚(25岁,杨从何的女婿,河南省息县岗李店乡张大庄村农民,初中毕业)疯狂地展开了一次次盗窃耕牛行动。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樊海亮、杨从何、刘刚从2009年11月30日至2010年3月17日,在3个月的时间里,共在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盗窃作案10余次,盗窃41头耕牛(其中2头未遂), 31只波尔山羊和绵羊及液压支柱8根,铁管10根,以上共计价值198250元。其中,被告人张占卫参与实施盗窃18次,盗窃财物价值196860元(其中1次未遂,价值1万元);被告人王连根参与实施盗窃17次,盗窃财物价值193860元(其中1次未遂,价值1万元);樊海亮参与实施盗窃7次,盗窃财物价值41344元;杨从何参与实施盗窃5次,盗窃财物价值59000元(其中1次未遂,价值1万元);刘刚参与实施盗窃5次,盗窃财物价值59000元(其中1次未遂,价值1万元)。

    1、2009年11月30日晚,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预谋后,由张占卫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到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巩密关村被害人陈某家、登封市唐庄乡塔水龙池组被害人丁某家,分别盗走2头耕牛,共价值8710元,销赃款分肥挥霍。

    2、2009年12月8日晚至2010年1月23日晚,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预谋后,由张占卫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到新密市牛店镇寨脖村被害人陈某家、尖山风景区寺沟村被害人李某家、钟沟村被害人张某家、米村镇杨寨村赵某家、米村镇贾寨村被害人李某家、袁庄乡张华岭村被害人郑某家、戴某家共盗走牛17头,其中大牛11头,价值69740元,6头小牛盗走后丢在半路上被被害人找回。销赃款分肥挥霍。

    3、2010年1月5日至2月19日,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樊海亮伙同他人,由张占卫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到荥阳市崔庙镇车厂村被害人韩某家、荥阳市庙子乡陈庄村被害人敬某家、新密市米村镇南龙村被害人李某家、袁庄乡吴家村被害人李某家盗走价值34150元的牛8头,其中一大一小两头牛被被害人韩某找回。销赃款分肥挥霍。

    4、2010年2月8日晚,被告人张占卫、樊海亮伙同他人,由张占卫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到新密市牛店镇花家店村被害人何某家盗走价值3000元的牛一头。销赃款分肥挥霍。

    5、2010年1月14日晚上,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预谋后,由张占卫驾驶自己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窜到新密市牛店镇寨脖村被害人陈某家将羊圈门弄开,盗走价值22260元的波尔山羊和绵羊31只,后被害人找回27只。

    6、2010年2月22日晚至3月17日,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刘刚经预谋后,驾驶杨从何的白色面包车和三菱绿色得利卡面包车窜到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田中湾村被害人朱某家、荥阳市庙子乡陈庄村被害人张某家、巩义市夹津口镇公川村被害人李某家、刘某家、杨某家盗走牛11头,以上牛价值49000元。销赃款分肥挥霍。

    7、2010年2月23日晚上,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刘刚驾驶杨从何的白色面包车窜到新密市尖山风景区钟沟村被害人马某家、马某某家分别在偷价值各5000元的两头牛时,因被人发现而未得逞。

    此外,2006年10月和2007年1月,被告人樊海亮伙同他人先后窜到新密市兴源煤业和郑煤集团米村矿院锅炉房盗走价值4194元的液压支柱8根,铁管10根。销赃款分肥挥霍。

    2010年4月12日至14日,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刘刚先后公安机关抓获。2010年5月17日,被告人樊海亮到公安机关投案。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樊海亮、杨从何、刘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樊海亮、杨从何、刘刚相互分工配合,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均系主犯;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张占卫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已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樊海亮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占卫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连根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樊海亮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杨从何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刘刚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偷一头牛只花两分钟

    案发后,据被告人张占卫供述,作案前,他们进行了明确地分工,张占卫负责开车,王连根4人负责踩点、找牛、偷牛。偷牛时间一般选择在每月的农历20日至次月的初五没有月亮期间作案,每间隔二三天就要出来盗窃一次,有时一次连偷数家,偷一头牛最快只用两分钟。为了防止部分有牛的村民家养的狗叫唤,他们偷牛时专门准备有用肉包着的“蜡丸”,蜡丸里面包的则是剧毒的“三步倒”,把狗药死后,他们再翻墙进去,把大门打开后将牛牵出盗走。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今晚在新密作案,明晚就会到与之相反方向的荥阳、巩义作案。最多一次他们竟然偷了4头牛,盗窃来的耕牛全部被连夜低价卖到附近的几个牲畜市场,分得赃款后,5人开始吃喝玩乐予以挥霍。

    案发后,据办案法官乔建忠介绍,一头体格高大健壮的耕牛,目前的市场价格可达上万元。由于暴利驱使,加之屡屡得逞,这伙偷牛贼十分猖獗。一个晚上偷几头牛,就抵得上人家辛辛苦苦一两个月了。因偷牛容易,被告人张占卫等人都把偷牛叫做“牵牛”。乔建忠介绍说,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刘刚都是事先选定作案目标,夜间携带砍刀、匕首、撬杠、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驾驶张占卫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实施作案,偷盗手段极高,踏点、挖洞、拉牛、装车,能从仅容1人的洞里将笨重的牛弄出来、能将庞大的耕牛塞进狭小的五菱之光面包车里,盗牛得手后则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乔建忠认为,牛市的管理漏洞是盗牛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案中,被告人张占卫、王连根、杨从何、刘刚之所以可以将偷来的牛牵到市场卖而畅通无阻,就是因为牛市的管理上有漏洞。希望牛市规范管理,卖牛者要持相关证明,这样才能堵住盗牛人卖牛的通道。

                             如何防止耕牛被盗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艺枝提醒:一、有条件的村庄应该安排专人巡逻,对于进入村中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及时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并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有条件的群众可与耕牛合影,并将牛的正面、侧面和特征部位照相保存,万一出现耕牛被盗或走失时,可作为辨认依据。此外,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在家里的围墙上装上红外对射,在门上或牛房们外装上门磁,在牛房内,牛无法接近或贼容易经过的位置安装红外探测器,住房门上安上门磁几一台报警装置。

二、尽量不要将牛随意放养,或放置不管。从案件来看,白天时,牛被偷的案件大多由于事主随意将牛放养在路边、田间,这样极容易被犯罪分子“踩上点”,并成为目标。

三、由于牛的流动性强,很多事主发现牛不见后,总以为牛是自己走掉,就没有重视,直到确认牛真的不见时,才想起报警,不但耽误了报警的时间,也对案件的侦破造成了影响。

四、有些案件中,据事主反映,自己的牛被偷是因为根本连锁都没有,有的甚至只是简单地用铁丝固定,这又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

    五、有关部门要对牛贩子进行登记,责令他们不能买卖、宰杀耕牛,发现不正常交易应该立即报警。事主也要加强防范意识,锁好牛栏门,发现牛不见后,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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