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到上街区朱寨村开庭审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案件,选择在法制宣传日之前,进行公开巡回审判,不仅是贯彻省高院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活动的具体举措,也起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原告彭某来自重庆,在郑州市上街区中州碳素厂务工,工作过程中造成腿部受伤,因申请工伤认定一事与企业发生纠纷,经上街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中州碳素厂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决定在郑州市上街区朱寨村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当日,当地群众80余人进行了旁听,省市两级8家媒体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