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新郑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采取了“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有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个着力”是:一是着力解决好法院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探索科学管理新方法,走科学强院之路;二是着力实现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的目标;三是着力办理好审判执行中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解决的实事,全力为大局发展保驾护航。
“四个坚持”是:一是坚持解放思想,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提高。强化对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感情认同,在审判工作中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法院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切实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司法为民上取得新进步。从严治警、从优待警,进而要求干警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有便民利民的作风,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倾听其诉求,把道理讲透彻、把法理讲明白、把矛盾化解彻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要以满腔热情为人民服务,切实兑现向社会公开的司法为民的承诺,使审判工作充分体现便民、爱民、利民的要求。三是坚持制度创新,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从队伍管理需要出发,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从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出发,逐步完善和探索绩效考核、法官个人业绩考评等各项制度,使组织考查有充分依据、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评价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制度,切实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结案率。二是要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力争把积案减少到最低限度。三是要切实抓好涉诉信访问题。尤其是上级督办的案件,一定要保质保量按期办结,力争达到群众满意。
截止目前,结合实际,新郑法院已树立活动学习标兵即“全省优秀法官”1人,向省政法委推荐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1个、政法干警1人,向上级法院报请二等功1人、三等功4人,使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