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心中,装着两样东西,一个是法律,一个是老百姓。她爱岗敬业,坚持执法为民;她大胆创新,办案细致;她注重释法,努力维护正义;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没有做出惊天动地大事的机会,而她却靠着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留下了闪光的足迹,塑造了一个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她就是十佳法官、调解能手、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王凤梅。
心系百姓 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独特魅力
王凤梅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0多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300多件,参与审理的案件2000余起。许多不易解决的“骨头官司”、“钻石纠纷”,她经过一番巧调妙解,总能让“红脸”的当事人降火消气,使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打架斗殴者化干戈为玉帛。
近两年来,王凤梅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因案制宜,以情感人,公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对当事人充满诚心、耐心和爱心,细心审理,探索出一条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民事调解的路子。
今年5月24日上午,19岁女孩常某从法官手中接到损害赔偿款的那一刻,热泪盈眶,激动万分。常某家住新密城区,为了减轻家庭负担,18岁时她到一副食品批发部打工挣钱。去年8月14日,正在卸货的常某被驾驶轿车的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常某住院治疗52天,支出医疗费12045.45元,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该事故经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处理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常某无责任。车主马某在支付常某11100元医疗费后不再支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司机王某及车主马某连带赔偿常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王某不服,认为车辆投有交强险,一审中保险公司未参加诉讼,原审程序违法,且常某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王凤梅经过认真查阅卷宗发现,肇事车辆投有交强险,一审中保险公司确实未参加诉讼,但如若简单地以原审程序违法,将该案发回重审,则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不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她经过认真思考,通过与郑州中院“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办公室的沟通,最终确定由保险公司直接参与二审法院的调解工作,从而实现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目的。
5月21日,双方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在法庭的主持下,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司机王某及车主马某赔偿被害人常某各项损失费用3万余元;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范围内予以承担。5月24日,常某从法官手中接到损害赔偿款的那一刻,激动万分,对郑州中院的审判效率及审判质量表示了由衷的赞叹,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司机王某及车主马某对调解结果也非常满意,向王凤梅送去了“机智灵活巧解矛盾”的锦旗。
2009年,王凤梅审结案件206件,结案率达99.5%,案件调撤率达到52.55%,突破了郑州中院传统民事案件调撤纪录,结案率、调撤率及法官绩效考核成绩均在庭里名列前茅。今年,王凤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审结案件102件,结案率达100%,调撤率达到82%,案件调撤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30个百分点,创造了郑州中院传统民事案件新的调撤纪录。结案率、调撤率均在院里名列前茅。绩效考核成绩在庭里始终名列第一。
恪尽职守 在坚持不懈中体现爱民情怀
法官只有吃透案情,才能分清是非,只有掌握法律依据,才能向当事人辨法析理,让其预知诉讼结果,进而提前作出抉择,以达到庭前和解的效果。
王凤梅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上诉案,男方以其长年不在家,女方有外遇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一审判决双方离婚,一双儿女归男方抚养。女方称男方存在误解,坚决不同意离婚,并称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她将与男方同归于尽。王凤梅经过认真查阅卷宗,发现女方确实曾经有过外遇,但是为了两个孩子,又不同意与男方离婚。双方以前感情基础较好,男方是因为气极了,并迫于父母的压力,才起诉离婚的。要想使两人破镜重圆,必须从女方入手。王凤梅先将女方通知到庭,并拿出女方所写日记让其来辨认,女方认识到错误,非常后悔,并表示只要能让其回到孩子身边,当牛做马都愿意。后来王凤梅又将双方及其父母叫到一起,女方当着众人向男方承认错误,并写下保证书,得到男方及其父母的谅解,女方当庭撤回上诉。一个棘手的案件在庭前被化解掉。
为积极参与法院开展的巡回审判、农民工维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活动,王凤梅带领合议庭深入登封山区,实地调查,开展巡
回审判,成功调解了17起百余口村民上访案件,受到当地百姓的由衷称赞;她释法明理,分析利害,以调解方式化解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被各媒体刊登;她借用社会资源,通过视频网络直播的形式,使备受社会关注的孙某诉郑州某公司及省某学校“投币洗衣机咬掉手指案”得以调解结案,受到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广泛好评。她利用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及各业务庭室之间的互相配合,成功调解了袁某诉某房地产公司侵权纠纷案,与此案相关联的存在于两级法院的四起骨头案被她一并调解解决,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能动司法 在默默无闻中体现人生价值
传统民事案件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法官来讲,一生会审理成百上千起案件,而对于当事人来讲,终生可能就经历一次。法官眼中的小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并且案件的处理结果足以影响到他以后的生活。
王凤梅始终认为,民事案件无小事,案件没有大小、难易之分,而只有法官的认识和案件处理效果的区别,对待当事人要有公心、诚心、耐心、细心和爱心,这样才能真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进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在王凤梅审理的郑某等15户村民诉某公司及当地5家煤矿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受害人15户村民的房屋因当地矿产资源的开采,受到严重的破坏,村民要求赔偿,几家矿主纷纷推卸责任,村民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但此案涉及侵权人多,且责任划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责任人很难服判息诉,一直上诉,致使此案久拖不决,并且在第二次上诉期间,主要责任人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可能造成村民的赔偿最终不能执行。村民情绪激烈,将怨气指向两级法院,屡次围堵当地法院及政府大门。
王凤梅接手案件后,敏锐地意识到此案的严峻性,她第一时间与受害人代理人联系,对村民进行多次沟通安抚,及时有效地化解掉村民的上访围堵行动。今年7月份,她冒着40摄氏度的高温,到15户受害人家中勘验现场,调查了解房屋损害情况。她带领合议庭顶着似火的骄阳,穿过一片片齐腰深的庄稼地,挨家挨户调查了解。她顾不上满脸的汗水、湿透的制服,徒步来到侵权人施工地点,顺着施工夯道和地面裂缝的走向仔细辨认,掌握第一手资料。村民深受感动,纷纷从家中拿来矿泉水,并一再感叹:“王法官,你们是真正为百姓办实事的,我们一定配合中院的审理工作。”王凤梅趁势劝解村民接受法院调解,只有这样,才能拿到赔偿款。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并化解矛盾,王凤梅又驱车来到某公司所在地,面见公司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并讲明村民目前的困难状况,从人情方面对其耐心劝解。某公司负责人由衷地表示:“王法官,你所讲的道理,我能信服,就冲着你这种工作作风,我接受调解。”本案因为牵涉到15户人家,各家的情况均不一样,因此调解此案十分困难。为了计算出具体损失数额,她仔细地审阅了几十本卷宗,分清各个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并逐一计算出损失数额,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某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为了缩小双方差距,她不知和双方代理人见面协商过多少次,打过多少电话。8月18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十日内一次性支付15户村民损失费用总计40余万元,该赔偿款很快履行到位。村民们在写给院领导的感谢信中由衷地说:“王凤梅是一名优秀的法官,是全体法官学习的好榜样!”
近年来,王凤梅连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并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十大调解能手”,并被政法委授予“郑州市十佳法官”等荣誉称号。在荣誉面前,她始终保持着一份平常心,默默地坚守在审判台和工作台前,埋头于案卷之间,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公平正义”的真谛。
充满朝气、业务精湛、为人谦和、公正廉洁。在王凤梅的心目中,这才是新时代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和形象,而这也正是她孜孜以求、不懈追索的终极目标。
领导评价 她是司法与人民的连心桥
“她是法官的优秀代表,是我们身边的榜样。”采访中,主管副院长王志民这样评价:王凤梅同志作为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女法官,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她胸怀大爱,亲和为民,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办案的标准,用女性特有的细腻、耐心体察民情民意,实实在在地解民忧、化民怨、维民权;她用微笑、爱心搭起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作为民二庭的审判长,她带领合议庭走进田间地头,勘验现场,调查取证,巡回审判,以春风化雨般的审判艺术,调处了一桩桩矛盾和纠纷,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以极强的责任感和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社会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