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行政庭通过协调办案,成功化解一起官民矛盾突出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吴某某兄弟是新郑市龙王乡农民,2009年,被告郑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原告承包的耕地用于新郑机场站坪及联络道扩建场道工程。原告认为被告征地时没有与原告协商,也没有足额支付土地附属物及青苗费用,造成原告损失三十余万元,故起诉至法院。
本案系征地补偿案件比较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原被告双方矛盾很大,庭审过程中,原告情绪非常激动,扬言要赴京上访,甚至要采取过激行为。经审理,承办法官李岩同志认识到本案当事双方的矛盾点在于政府没有按照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给原告补偿数额太低,确实造成了原告的损失。李岩同志从支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不辞劳苦,多次走访原被告,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心平气和的面对面协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告体谅到政府的难处,主动降低标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