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情深,天经地义。父亲受到了委屈,儿子过问一下,也未尝不可。可龙恒及其朋友黄战平对此却有自己的、不同寻常的一套办法。
龙恒、黄战平何许人?龙恒,男,1983年11月3日出生于河南省息县,中专文化。被告人黄战平,男,1978年1月26日出生于河南省尉氏县,中专文化。2003年9月7日上午9时许,龙恒得知其父龙某某在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农贸市场因买油饼与卖油饼的李某某发生争执后,马上纠集自己的好朋友黄战平和李强(在逃)及李强的朋友(姓名不详,在逃)找到正在农贸市场卖油饼的李某某,四人对李某某拳打脚踢,致使其左尺骨骨折,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左耳及左上肢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2003年9月7日晚,被告人龙恒、黄战平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3年12月23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龙恒、黄战平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龙恒、黄战平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决定依法判处龙恒、黄战平拘役各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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