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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两级法院提前完成省院庭审网络直播任务

  发布时间:2010-11-12 16:09:02


    2010年3月22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凯强与宋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从而实现了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首次网上视频直播。10月2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视频直播刘典诉河南金星啤酒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标志着郑州中院率先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中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任务。截至2010年11月12日,郑州全市法院对所公开开庭审理的各类案件实现现场网络直播91件,提前并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郑州全市法院网络直播任务指标。

    郑州法院高度重视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多次强调,面对新兴媒体不断涌现的新格局,各级法院要重视网络,善用网络,积极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全市法院必须统一思想、明确举措,形成院“一把手”亲自抓、业务庭长亲自落实、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

    为确保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顺利进行,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亲自部署庭审网络直播工作,要求全市法院要站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高度,在11月底前,克服困难,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省院下达的庭审直播任务。为确保庭审网络直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郑州中院严格了庭审直播的各项规程,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公开审理案件实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规定》、《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任务的通知》、《关于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通报》等文件,对庭审网络直播的程序、管理及网民意见回复等都进行了严格规范,有力推动了庭审网络直播工作。

    网友“很大”留言:法院直播,公开公正。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打破了法院案件审理在普通老百姓心中的神秘感,既把法庭无限扩大,缩短司法与百姓的距离,增强司法的透明度,促进审判的公正和廉洁,让网络成为法院连接民心的快捷之道,也让更多的老百姓完整地了解法院庭审的实况,展示了法官的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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