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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进行人事制度改革

竞争择优强队伍 与时俱进谋发展

  发布时间:2004-01-12 08:48:33


    元旦过后,荥阳法院利用一周的时间进行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近年来,荥阳法院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有待优化的不合理性,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为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激励机制,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强素质,以人为本促审判的工作目标,荥阳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实行竞争止岗,双向选择,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竞争上岗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加强党组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竞争职位、任职条件、竞争程序和结果,尽可能让每位同志都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四是坚持群众参与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此次竞岗,共有符合条件的49人报名参加了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中层正副职共30个职位的争逐,通过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21名正职和9名副职脱颖而出。新任正副职中层领导的平均年龄为34.3岁,比竞岗前中层正副职领导平均年龄的39.6岁下降了5.3岁,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为63%,较竞岗前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上升了二十个百分点,学历层次大大提升。同时对46名审判人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了双向选择。此次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了我院中层干部结构,优化了人员配置,充分调动了广大中层领导及庭室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法院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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