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系化名)已经七十多岁了,他在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某村的家中开设了一间中医按摩店。平时乡亲们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也找张国帮忙看看。
2008年3月份的一天,邻村的谢文(系化名)找到张国帮忙治疗自己腿上的牛皮癣,张国建议谢文自己到药店购买麝香贴膏试用。贴了十几天后出现了腿肿现象,谢文以张国把他的病治的严重了需要继续治疗等为由,以让张国曝光、坐牢相威胁,自2008年3月至2009年12月先后四次向张国索要钱财14000元。其中,第一次要了1000元,第二次要了2000元,第三次要了10000元,第四次要了1000元。虽然每次将钱交给谢文之后,他都给张国写一份保证书或者协议书,保证以后不再跟张国要钱,但却总是出尔反尔。
古稀之年的张国信仰佛教,他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还经常因为这件事替谢文念经祈祷,因此也没有报案。但是张国的老伴受不了经常被谢文敲诈,在谢文第四次来要钱时,张国老伴甚至当场给他跪下磕头,请他不要再来家里要钱。但是,谢文还是拿走了1000元。忍无可忍的张国老伴在一次女儿回家时,将此事告诉了女儿。气愤的女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很快赶来的公安机关在谢文家中将其抓获。
谢文因自己的上述行为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中原区法院经过审理,查清了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决:被告人谢文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