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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是公司老板,妈妈是大学教授,假的 第一次亲密接触:没钱谁和你恋爱,真的

  发布时间:2010-11-02 09:57:46


    睢县打工仔在登封市区,虚构其身份与事实,与被害人李某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李某现金约4000元。昨日,登封法院以被告人陈晓伟(化名)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今年25岁的薇薇(化名)是登封市某单位职工,喜欢上网, 3月16日晚上,薇薇在网上认识了一个陈晓伟的男子,陈晓伟自称在登封某集团公司上班,月薪4000多元。爸爸是公司老板,妈妈在大学教授,家住郑州市区。两人在网上一见如故,两天后便约定在某咖啡厅见面。不久陈晓伟就在网上对薇薇倾吐自己的“心声”说对薇薇一见钟情,决定宁可抛弃都市繁华生活也要和薇薇恋爱,薇薇非常感动,答应了他。一星期后两人开始了初恋的首次约会,不料刚一见面,陈晓伟向薇薇要两千块钱,说他表哥骑车撞住人了,接过薇薇的两千块钱就走了。又过了一段时间,陈晓伟在网上对薇薇说,他到西安公司的分厂,因为违反了工作制度,被领导罚款一千元,他没发工资,又不敢对父母说明,就央求薇薇给他邮一千元钱,薇薇第二天就到邮局给陈晓伟邮寄了一千元钱。陈晓伟说分公司是封闭管理,只有邮政能取款,便给薇薇说了一个卡号,接下来陈晓伟便以多种借口向薇薇要钱。两个月后,陈晓伟突然不再主动和薇薇联系。薇薇不断给他打电话,陈晓伟非常不耐烦,一次竟然在电话里说了一句“没钱谁和你谈恋爱,我傻啊!”从此断绝了薇薇的电话。薇薇到处打听,登封根本就没有陈晓伟所说的公司,也没有姓陈的老板,更没有叫陈晓伟的人,这时才知道被骗了,随即报警。陈晓伟不久被警方抓获。

    据陈晓伟交代,他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薇薇谈恋爱,聊天时得知薇薇有存款,便萌生了骗钱的念头,“其实我就是冲她的钱才假装和她谈恋爱的,没想到我说什么她都相信,而且毫不犹豫就把钱给了我。”陈晓伟曾自诩只要生财有道,谈恋爱也能赚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晓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晓伟犯罪后自愿认罪、赃款已退还、又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系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依法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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