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和被告段某都在一个村居住, 2010年6月的一天,刘某与段某由于在这以前有矛盾纠纷,段某来到刘某家,双方发生争执,段某将刘某打成轻微伤,刘某住院治疗。由于刘某此前有其他疾病,住院后,就和治疗打伤一事一块治疗。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根据刘某的伤情对段某也进行了行政处罚。后来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段某赔偿住院等损失,段某认为刘某住院期间不仅是只看的打伤的病,还看有其它原来就有的病,只愿意赔偿看打伤的病,协商不成要拿钱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是治打伤病的花费赔偿,其它的花费不赔偿。
在审理中,经办案法官多次调解,段某赔偿刘某部分花费,刘某放弃了其它的诉讼请求,段某也不再要求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