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雷词”风光显现,也许多少会沾上“俯卧撑”“躲猫猫”“期实(70)马”等后现代流行语词的光。网民智慧的锋利和“油麦”早已穿越五千年汉字文明的尘埃,在这个微粒子时代中随着信息科技的发达昌盛而表现出空前的震撼力吸引力共磁力而熠熠生辉光芒万丈。普法教育的惠泽万众和粗枝大叶两相照应,不仅构建了当前大众法治话语的大智大勇而且也彰显了底层民众的无畏无惧。个案公正忧虑及司法任性讽刺的背后,网络又一次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质疑推向风口浪尖。当专业人士的专业解释在舆论面前被调侃戏谑解构注释,成为讥讽鄙视鞭斥司法界地方保护官官勾错权钱交织利益博弈之混乱污浊龌龃时,强奸附加上“临时性”的帽子,背后躲藏的相关部门试图泛滥自由裁决的微妙居心和对公正玩弄股掌之上的沾沾欣喜也就被管窥的一览无遗。
按照浙江省南浔法院的判决,“2对1”的强奸之所以不被称为“轮奸”,其关键在于“考虑到”犯罪人的主观方面包含了“临时性的即意犯罪”这一非法定术语成分在内。如此这样处心积虑缜思细密的逻辑推理,似乎是为“包二奶”“养情妇”等“永久性强奸”辩解遮掩,也难怪面对执法者犯法只有 “三年徒刑”的“酌轻”判决,网络声讨把“舆论监督”演绎的那般淋漓尽致炉火纯青拍案叫绝。
当我们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不再向法律术语的限制性修饰性方面延伸,不再把诸多法外因素权外枝节情外关系作为裁判时的考虑时,诸如强奸因对象成年或幼女而区分“接触说”或“插入说”才远比把强奸的犯意区分成“临时性”或“永久性”而更有意义和说服力,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也就自然而然“任尔东西南北风”而岿然不动无可挑剔不受非议了。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想“临时性”地“强奸民意”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