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多家媒体关注的李海龙伤害致死儿子一案有了结果,因犯故意伤害罪,李海龙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未婚先孕,“妹妹”嫁给“哥哥”
李海龙是河南新郑市人,7年前父亲和继母结婚,当时继母15岁的女儿孙梅(化名)跟随妈妈一起来到他们家,后来,孙梅独自去北京打工,认识了一个男友并同居,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双方分手,但这时,孙梅已经怀孕4个月。
此时,家人突发奇想,竟建议孙梅与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李海龙结婚,也给没出生的孩子一个父亲。一直没有女朋友的李海龙同意了,而对于李梅而言,尽管李海龙绝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可眼下情势所迫,她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就这样,两人于2007年年底,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当时孙梅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并没有领结婚证。不久,孙梅腹中的孩子降生,就是小虎(化名)。
妻子无情,丈夫殴打儿子发泄
虽然两个人并没有什么感情,但李海龙还是接受了小虎,但在接下来的日子,孙梅对李海龙越来越不满意,和同村其他年轻人相比“他一点都不争气”, 生活中对李海龙更是异常冷淡,2009年10月孙梅生下女儿,两个月后,由于再次和李海龙闹矛盾,抛下当时1岁8个月的儿子和不到两个月的女儿去北京打工。
孙梅走后,李海龙不停地给她打电话,让她回来,孙梅连连拒绝,李海龙威胁说如果孙梅再不回来,就把儿子卖了或弄死。但孙梅根本就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面对妻子的无情,心理严重失衡的李海龙开始殴打儿子小虎发泄,
伤害致死两岁娃 李海龙被判无期
2010年1月28日夜里11时许,睡醒的小虎哭闹不止,想起无情的妻子把这样的负担丢给自己,无限怨恨的李海龙开始狠狠地抽打小虎耳光,并使劲朝孩子的胸部打了一拳,孩子嘴里当即就流出了血,且呼吸困难,见此李海龙慌了,开始给孩子做人工呼吸,感觉问题严重的他将孩子送到村卫生所,由于伤情严重,小虎又从镇医院、新郑市医院转到郑州市儿童医院,但医生最终也没有能够挽救住这个两岁孩子的生命。1月31日中午12时25分,小虎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8月,此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海龙因与同居的孙梅发生矛盾,便迁怒于孙梅的孩子,多次殴打被害人,并在案发当晚,连续殴打被害人的面部、胸腹部,致被害人经抢救无效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此案是因家庭矛盾而引发,被告人李海龙实施伤害行为后,积极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亲属均要求对被告人李海龙从轻处罚,据此,判处李海龙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