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0年五月,郑州中院将一起非常棘手的鉴定案件指定给了登封法院技术科,登封法院技术科的几位同志面对困难没有退却,硬是想进办法把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经过了解,案件是这样的情况,张某和妻子李某合伙办厂,张某以个人的名义向异性王某借款278.5万元,还向貌美的赵某借款10万元,忽然有一天,张某得急病死在了赵某的车上,为了要回借款,王某赵某起诉了李某和李某的两个女儿,被告方则以借条所签名系伪造为由拒绝还款,双方各讲各的道理,闹得不可收场,巩义法院一审之后,被郑州中院发回重审,重审时还需鉴定,当事人申请巩义法院技术科回避,几经周折,该案被指定到了登封法院。
登封法院技术科同志们接案之后,先了解了案情,然后又分头深入细致工作,在工作程序上做到严格、公开、公正,经过同志的努力,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目前此案已进入了正常的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