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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首次网络直播庭审

  发布时间:2010-10-27 14:20:29


    10月26日上午,原告刘某诉被告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的内容将首次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全程展现在市民面前。

    2005年8月原告刘某进入被告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并签下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6月7日被告以“严重违反行政管理制度,多次拒绝履行部门领导和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意见”为由向原告下达了《合同解除通知》。原告认为被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将该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被告辩称,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不是违法解除,不应支付其赔偿金。在庭审现场,双方代理人各执一词,激烈的争辩也让百姓尽收眼底。

    对群众来说,上网查看庭审网络直播可以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庭审网络直播还是实行司法公开、阳光审判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对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的一次考验。为了最大程度满足市民的观看需求和市民对法院审判的知情权,今后在庭审案件的选材方面,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直播力度。特别会选取关注度大、有很强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增强庭审直播的关注度和可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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