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纯粹的文科生,自己从进入法学殿堂的那一天开始,就鬼使神差地对专业理论之外的“旁门左道”“心向往之”。其中最甚者莫过于对犯罪心理与法医科学的痴迷。从美式好莱坞英雄神话、港产悬疑血案、以及国内职业楷模的银幕印象,到进入象牙塔内对指纹、血迹、印痕、体液等的初始启蒙,再延伸自实验室、案发现场、法庭辩论中的现实文本,游荡在那曲折幽暗的“迷宫”中,法医学的神通广大,在日渐颓丧却又幻想翩翩的心中激起的涟漪,早已成为一场弥补基础科学缺失、理性知识匮乏的饕殄盛宴。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缘由,在偶遇三联“新知文库”之一---[美]科林•埃文斯的《证据》时,竟不及看完前言就匆匆掏钱。
自己平日喜好一种交叉穿插、细嚼慢咽式的阅读习惯:一方面可以防止长时间阅读带来的思维疲劳,另一方面也便于在反刍式的体味里、漫无目的的关联中品尝一份自娱自足的甘苦辛辣。但看《证据》,我却一鼓作气。个中关系,不是因为埃文斯道理讲得好,而是因为他故事讲得好。要告诉你的道理全都在一个个或熟知或陌生或遥远或新近的故事里头。 而且这样的故事,让你在酒足饭饱的“嗝”里享受到的,不只是萦绕不息的情节的悬结、新奇的满足、知识的丰实,还有淡淡的忧伤、丝丝的惆怅、浅浅的徬徨……
作为现代医学病理学的分支,法医科学以其独特功能形式自18世纪开始广泛运用于刑事案件和司法鉴定,并随着各种相关科学的成功破谜而蓬勃欣荣,日渐成为法律尤其是刑事侦查惩恶扬善、伸冤张曲的有力工具、得力助手。这些进步与成绩,恰如埃文斯在该书前言开篇所说,“法医学的发展历史是一个漫长、复杂而又令人神往的历程。总的来说,它是一个成功的故事,是人类在弥补法网中的漏洞、防止犯罪分子逃脱惩罚这一永无止境的斗争中所取得的一个又一个胜利---这些胜利中有的非常重大,而有些则小到几乎无法察觉。”同时,随着犯罪问题日益演变为社会问题,法医学在发挥其应有功效的同时,也逐渐掺杂了利益较量、功名左右、权势博弈等等,而这些因素的影响和支配,远远超越了科学自身发展与进步的范围和域度。
《证据》中节选的15个案例故事,都是“法医学丛林”中“为法医学自身成功所累”,成为“上层法律发展瓶颈”的“洪水猛兽”。都灵耶稣裹尸布的灵幻虚冥,拿破仑之死的迷雾重重,科罗拉多食人恶魔的寿终正寝,唐纳德•梅里特的回生复死,肯尼迪总统遇刺悬疑,“上帝的银行家”的离奇命案等,让人们在杂乱丛生的“证据”面前,迷失于法医学自身发展所呈现的虚虚实实、真真假假、山重水复之中;而射向轰动性三角恋中兰开斯特中尉的神秘子弹,布劳顿勋爵遭受的高层谋杀,风靡一时的《亡命天涯》的原型人物塞缪尔•谢泼德的生死逆转,《致命的修正》作者杰弗里•麦克唐纳的金蝉脱壳,以及林迪•张伯伦在澳大利亚经历的法医学噩梦等,又让你看到金钱、权势、地位等这些无法避免的世俗对法医学的拉拢、歪曲、攻讦、蛊惑和熏染。尽管诸如此类的案例或许会成为人类法治进程中永远都无法破解的“谜”,但其所带来的科学争议,不管它是源于“拙劣的实验、错误的数据、明目张胆的证据造假、狂妄自大还是纯粹的愚蠢”,无疑将是一剂清醒的“抗生素”,它将引导着人们在法医学自身的尴尬里,冲破迷雾,突出重围!
埃文斯的行文以侧面描写为主,情节叙述生动,术语介绍简洁通俗,配图插页画龙点晴,虽然不及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一般,在证据、线索之间寻幽,让人在诡异曲径里刺激、痉挛、甚至窒息,但它从牵涉的社会历史层面上,体现科学与伪科学的较量、人性与伪人性的扳腕,虽然个人观点太过鲜明,指向锋利,但仍不失“良心”上的厚重,让人们在法医学的原始丛林里管窥沉思、借鉴反省。
生活中很多事情,一言蔽之,就是自己骗自己。我相信这些故事的当事人,其实太了解事实的真相。只是当找到所谓的“证据”时,或本性使然或外力所掣,就会有意无意,有心无心地给自己穿上“新衣”。尤其是在这个“被××”几近无孔不入的年代,证据的“理性”,也会被社会、被文化、被习惯、被猜疑。这些因素干扰之下的证据,即使也达成“让人信服”的结果,但最终这些“结论”却成了“历史悬案”。埃文斯那些引人入胜的悬疑故事,让我看到的其实是,证据有时成了考验社会道德和人心的“尺”。
在科学发展日益纷繁复杂的今天,新发现、新探索和新成果的层出不穷和个体认知广度、深度、维度捉襟见肘式的苍白肤浅相映无趣,知识的渐趋单调、职业的貌似尊荣,已逐渐让法律工作者,尤其是那些所谓的“专职职业人士”处在权威的眩目光环下不能自拔。他们身处科学发展的前沿,拥有权威的理论体系,拳握生死予夺的利剑,通过独裁式的话语发号施令,象井底之蛙一样盲目、自得、嚣张于斗点天空。这或许正是法治进程中无法回避且非一朝一夕能够治愈的“肿瘤”,是科学进程中难以逾越却终归消散的“暗礁”,抑或是二者交叉纠结中螺旋式上升、迂回式前进时,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科学如同普罗米修斯交给人类的火,它给人类以无穷的力量,然而,人类如果忘记了普罗米修斯的警告,不慎使用,也将会给自身带来无穷的灾难。事实上,困惑、争论、敌对、以及人类的情感不单永远是指引科学向前发展的灯塔,也有可能成为阻碍、牵制、甚或扼杀人类认知拓展的暗礁。所以,必要的警惕是应该的!因为,拒绝科学与迷信科学,其实都是一种疯狂。对于法医学而言,何尝不是如此?
也许,只有当证实与证伪交织,猜想与反驳并存,悲观与乐观共生,我们的双脚或许才有可能迈上神奇的法医学之旅,避免科技进步带给法医学发展的另一面与生俱来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