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民三庭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召集下级法院联手调解,圆满解决一起离婚诉讼引出的三个督办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原来,姜某和王某结婚已十余年,近年来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在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怀疑姜某将40万夫妻共同债权转移给姜某的姐姐,王某于是起诉姜某及姜某之姐,要求确认姜某转移债权的行为无效,同时该40万借条的现持有人姜某之姐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李某偿还债务。一个普通的离婚诉讼又引出一个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和偿还借款之诉,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处理结果影响着另外两个案件的处理结果,从诉讼逻辑上讲离婚诉讼的审理必须以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但如果能妥善处理好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另外两个案件的处理就能水到渠成的得到妥善处理,三个相互交织、错综复杂的案件就能得到彻底妥善解决。
郑州中院民三庭审判员马莉接到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一案的上诉卷和省、政法委的督办件之后,仔细阅卷案件,及时开庭审理,细心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报告庭长启动民三庭设立的上下两级法院协调联动机制,要求基层法院另两个案件的主审人及时回报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当事人的动态,民三庭统筹三个的案件具体情况和动态。民三庭法官马莉与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说服当事人均同意协商解决案件时,民三庭立刻约请另外两个案件的主审人及三方当事人到中院进行调解,上下两级法院利用“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法,历时五个多小时,最终使三个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