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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诉讼协调 打造官民和谐之道

  发布时间:2010-10-26 08:57:10


    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以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即老百姓所俗称的“民告官”, 行政审判工作一方面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涉及到行政机关执法权威的维护;既要让行政机关和行政行为发挥效能,又要维护法治,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上街法院行政庭灵活运用协调的方法处理案件,打造了官民和谐之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上街区所辖地域小、人口少,行政机关人员素质相对较高,行政诉讼案件历年来不算太多,但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公民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收案呈明显上升趋势。2009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2件,审结诉讼案件7件,协调和解非诉执行42件,年结案率为100%。其中行政诉讼协调撤诉5件,协调撤诉率72%,判决结案2件,上诉2件,二审上诉维持率为100%,一审裁判正确率100%。2010年截至3月底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件,协调撤诉13件,结案率达93%。

    近年来,上街法院审理了多起社会影响面广泛,争议较大的“民告官”案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对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在行政机关及社会大众中,产生了较大的反响。行政审判工作的严谨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称赞。从近年来行政审判收案情况看,上街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类型较多,涉及多个领域,民生类案件占一定数量,群体性案件不多。包括土地、房屋、拆迁、城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等行政管理领域。总体而言,上街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且增幅较大。仅今年一季度的受案数就相当于去年收案数的两倍。随着上街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不断改善,预计行政审判还将出现新的收、结案高峰。

    上街法院行政审判认真执行最高法院提出的“探索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逐年提高,今年已结13件全部协调处理,群众与政府均对处理结果满意。如徐某诉上街区交巡警大队行政处罚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为双方提供沟通平台让双方先行协商,协商后,原告对被告的行政执法行为表示理解和尊重,被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激言行向原告进行道歉,并对原告提出的问题明确答复了解决办法,原告满意后,撤回起诉。通过协调处理的行政案件,能够取得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的谅解,增强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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