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高村中心人民法庭位于荥阳市北10公里高村乡。2007年以来,在和谐司法工作的要求下,我庭将调解工作放在民事审判工作的首位,但是我们并不简单地将调解作为一种结案方式,更多的是能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法官的真诚,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真正使当事人在结案后做到相互谅解而和平共处。塑造了我庭高效、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
一、法庭民事调解工作简况
在院领导亲自参与和指导下,我庭强调以调解为主,绝大部分民事案件在法官不厌其烦的说服劝导下均以调解方式得以结案。民事案件调撤率逐年提高, 2007年为81%,2008年达到83%,2009年为86%,2010年截至10月22日达到89%,走在了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前列。民事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二、法庭民事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也是我国多年司法实践成功经验的总结,其承载着诸多的社会功能和价值取向。在当前的调解机制下,调解的公正与效果需要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素养、敬业精神和对调解规律、技巧的理解和掌握。法庭的具体做法是:
1、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调解案件的范围、调解程序、审限计算、调解方式、方法、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制作及效力确认,调解书形式的使用及制作都认真规范、防止调解乱、乱调解。
2、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的案件外,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都进行调解。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立案时,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甚至在宣判时都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追求案结事了,化解双方矛盾。
3、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培训,熟练掌握调解艺术。首先我庭要求所有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做到真正执行法律、真诚对待当事人,使当事人理解法官为他们解决纠纷的良苦用心,从“法官乐于调解,善于调解”向当事人乐于调解发展,以促使他们相互宽容谅解,息诉罢讼,握手言和。其次吃透案件,找准焦点,抓住关键,把握心理,认真梳理并分析纠纷的成因,双方争议的焦点所在,当事人诉讼的目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以寻求调解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因势利导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三,在调解时间上,我们采取全天候方式,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可以随时进行调解。在调解方式上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在调解方法上,我们推行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地进行调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失、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从我庭民事调解工作的经验来看,调解作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环节,在现有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中,虽不可能如理论设计的那样达到一种理想状态,但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仍具有着无限的生命力。下面截取几起调解成功的案例,可对我庭调解工作的开展情况略见一斑
耐心调解心系残疾当事人
人身财产侵权纠纷的当事人要么人身,或者财产已经遭受了损害,并大多都有明显损害后果,而损害多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所致。这样以来,一方当事人人身、财产受到了损害,另一方当事人要从经济上给予对方以赔偿,往往是“两伤”。此类案件不象合同债务纠纷案件那样,一方已行使了权利,只是对方请求让其履行义务。例如:借贷的要还本付息,买卖的要给付价款,当事人心理上容易找到平衡点。而侵权纠纷,很难求得心理的平衡,大多当事人思想上想不通,要求我们做调解工作时要辩法析理、以理服人。也就是常说的“晓之以理”,单就这个“理”字有两层意思。一个是法理,一个是情理。实践中我感到,只要坚持调解的公正性,法官居中,不偏不倚,达到法理情理的统一,有相当一部分的人身财产侵权纠纷案件是能够调解解决的。如崔新坡因事搭坐车某农用三轮车出意外,瘫痪在床,崔新坡将车某告到法院一案,孙浩同志到崔新坡住处了解情况时,她非常气愤地说:“我现在的状况,全是车某一手造成的,我离异多年,一人带着两个学生,现在我残疾了,孩子上学的学费都交不起,他车某一分钱也没有给我送过,就连家门都没进来一次,先不说他车某是被告,就是远亲近邻也知道来看看我这个残疾人,他车某连一句话都没,看病的钱我都是借的,托人找他车某,多次不给,全家老小都躲到外地去了”,他也不配合我们了解详情。见此情景,我没有直接说案件,而是和他拉起了家常,了解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和困难,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她讲明,被告车某天生患有小儿麻痹,生活不易,经济紧张,开办的鸡场也赔得血本无归,您现在生活虽不易,但同为残疾人你换个角度想想,车某的日子也不好过,你们以前又是一个村的村民,他的家境你也十分了解,的确是没有钱,也没能力履行赔偿,更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的养鸡场是租用的村民地……在临走时,孙浩同志私人给了崔新坡500元钱作为平时的日常开支。因崔新坡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又逢酷暑,孙浩同志为崔新坡居室按了一台空调用来酷暑季节降温。经过多次前往崔新坡住处的讲法析理,让崔新坡感受到人民法官的温暖,崔新坡在谈话中认识到了自己多次上访的做法不妥,同时也改变了对我们的不信任和以往的态度。心里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主动和孙浩同志倾述,自己的大女儿考上了大学,崔新坡第一时间把这喜讯告诉孙浩同志,孙浩同志为崔新坡高兴、孩子考上了大学,可高兴过后又是痛心,目前崔新坡继续治疗的医药费都没着落,孩子上学的费用改怎么办,考虑到被告残疾又无赔偿能力的孙浩同志大胆的向主管院领导汇报了崔新坡诉车某赔偿一案的案件实际情况,得到主管院领导的支持,为崔新坡实施司法救助,崔新坡在接过第一批救助款时,激动的泪流满面、说不出话来。通过这件事,崔新坡见人及市政法委领导组成的视察案件回访小组回访崔新坡案件时说:“法庭的法官真是最贴咱老百姓心的官。”
诚心调解换和谐
作为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接触的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处理的是一些简单琐碎的纠纷。禹海军同志经常面对很多“不起眼”的小案件和法律知识欠缺,又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但他从不轻视这些小案件和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因为小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和社会安定和谐。对此他总是以宽容的态度诚心对待,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和利益。针对不同的案件,认真进行矛盾分析,做好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他所处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均在83%以上。相邻关系这类案件就是看似一些琐碎小事,但往往隐藏着巨大危险的案子,如不能准确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2008年有这样一个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原、被告为左右邻居,因门前过道一墙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曾经村、组及镇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解决,也造成双方积怨较深。案件接手后,禹海军同志没有急于安排双方进行调解,而是分别给双方拉家常,聊天中说到“千里修书为一墙,让他三分又何妨”以及“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谈话后没多久,原、被告就给禹海军打电话,称禹法官自从和您谈话后我想了很多、我们俩家做邻里这么多年没必要因为巴掌大的块宅基大动干戈,现在也都想通了,巴掌大的宅基就是占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利于出行,俺俩斗气打这官司真没意思,你给俺们说和说和吧。看时机已到,禹海军同志就带书记员赶到现场,圆满的调处了这一纠纷。
如今,调解在我庭蔚然成风,走进办公室,只见当事人在和平的氛围中真情诉说,真心交流,法官始终保持着说理释法不说情,公平公正不交易的调解原则。这里处处洋溢着尊重与温暖,共同谱写着和谐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