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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食品厂老板买货不付钱找机会开溜 河南新密5农民疯狂“布局”诈骗被判刑

----大量频发购物诈骗案,法官提醒经营者提高警惕

  发布时间:2010-10-18 14:44:43


    以“订货”为名布缜密骗局

   *实行公司化管理实施疯狂诈骗

*供认作案7宗,案值过6万元

*专门诈骗花椒、麻椒、八角、小茴香、桂皮、干辣椒、食用油等干货物

    河南新密5农民冒充食品厂老板,在市场上疯狂“布局”诈骗,并骗取一些个体经营者大量干货,共计价值61890元。2010年10月18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高升被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2000元;被告人李登科被法院以诈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被告人高彦峰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高林卿被法院以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高东坡被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

    冒充食品厂老板,经营者频频“中招”

    2010年1月24日,郑州市金水区黑庄正弘油脂门市的被害人马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金水区黑庄经营一个体门市部,里面销售有正弘油脂。当天上午9时许,他接到一个自称是“高先生”的来电,电话中,对方自称自己是新密市卢家桥食品厂的老板,该厂先需要60桶正弘牌食用油,还说很急,可以现金付款。当天下午,自己按约定将价值9600元的60桶正弘牌食用油送到新密市曲梁乡坡刘村密杞公路路边的一间空房子里, 卸货后,高先生说到另一地点取钱,让我和他的司机在楼下等,我等了半天不见人,就打高先生电话,却发现电话关机,问起司机,司机则自称自己也是被人雇佣的。

发现上当受骗后,我立即返回卸货点,却发现货物已经不见了。于是就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警后,新密市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于2010年1月28日至2月1日,将被告人高升、高东坡、高林卿、高彦峰、李登科先后抓获归案。

    5被告人均系新密市农民

    办理该案的法官发现,5被告人均系均系新密市曲梁乡农民,最大的54岁,最小的23岁。29岁的高升是该团伙的“老大”,因其在食品厂打过工,熟知一些食品厂的营销情况,于是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该团伙的“老大”。正是他一手策划了上述犯罪,不仅将自己送进监牢,而且也将其他本村村民拉入深渊。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18日,被告人高升伙同王广民(另案处理)经预谋后,被告人高升给郑州市北环路调料市场的被害人薛某打电话,冒充开有食品厂需要购进大料为名,让被害人薛某将价值10710元的花椒、麻椒、八角、小茴香、桂皮、干辣椒等货物送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镇刘寨村张某的面筋厂内。卸货后被告人高升以到别处拿货款为由,将被害人薛某骗离卸货地点,趁机逃脱,同时通知已等候在卸货地点的王广民将货物拉走出售。

    2009年12月19日,被告人高升伙同王广民经预谋后,被告人高升窜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刘村被害人黄某卖大料的门市,冒充是新郑市龙湖镇某食品厂的老板,要买货为由,让被害人黄某将价值16069元的干辣椒、孜然、八角、小茴香、桂皮、麻椒、花椒、味精等货物送到新郑市龙湖镇马庄街租的一间门面房处,卸货后高升以到别处拿货款为由,将被害人黄某骗离卸货地点后逃跑,并通知守在附近的王广民、文秀(另案处理)迅速将货物拉走卖掉,赃款分肥挥霍。

    2009年11月1日下午,被告人高升伙同潘龙(另案处理)预谋诈骗后,让潘龙冒充是某食品厂的老板买竹签为名,将在郑州市二七区贾砦村做竹签生意的被害人王某价值4050元钱的30包竹签拉到郑州市黄岗寺南边一加油站附近骗走卖掉。

    2009年12月24日下午,被告人高升伙同李登科经预谋后,窜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马屯村被害人刘某卖大料的门市,被告人高升冒充是郑州市二七区候寨镇某食品厂的老板,需要买货为由,让被害人刘某将价值6700元的麻椒、桂皮、味精等货物送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镇麦秸垛村一个食品厂内,卸货后被告人高升以到别处拿货款为由,将被害人刘某骗离卸货地点后逃跑,与此同时等候在卸货地点的被告人李登科将骗来的货物迅速拉到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的家里。后被告人高升、李登科伙同他人将骗来的货物卖到新密市一菜市场内,得赃款4000多元,二人分肥挥霍。

    2010年1月10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高升伙同张喜彬(另案处理)经预谋后,窜到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柴郭村被害人姬某卖大料的门市,被告人高升冒充是新郑市龙湖镇某食品厂的老板,需要买货为由,让被害人姬某将价值15170元的麻椒、干辣椒、孜然、小茴香、八角、桂皮等货物送到新郑市龙湖镇马庄村的一间门面房里。卸货后被告人高升以到别处拿货款为由,将被害人姬某和张某骗离卸货地点后逃跑,并立即通知张喜彬将香料拉走。后被告人高升和张喜斌将骗来的货物拉到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被告人李登科家里,被告人高升、李登科伙同他人将赃物出售,得赃款8000余元分肥挥霍。被告人李登科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帮助销售。

    2010年1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高升、李登科经预谋后,被告人高升窜到郑州市金海农贸市场被害人李某的粮油店,冒充是新郑市龙湖镇某食品厂的人,需要买油为由,让被害人李中华将价值9600元的幸福双全牌食用油60桶送到新郑市龙湖镇小乔村孙庄的一间门面房里,卸货后被告人高升以到别处拿货款为由,将被害人李某骗离卸货地点后逃跑,被告人李登科按事先商定,将食用油装车拉到新密市袁庄乡乱石坡村的家里。后被告人高升、李登科伙同他人将油卖到郑州市矿务局东风电厂张某的饭店,得赃款6500元,二被告人分肥。案发后,被告人李登科的家属退赃5000元已发还被害人李中华。

    2010年1月24日,被告人高升、高林卿(54岁,新密市曲梁乡高洼村农民)、高彦峰43岁,新密市曲梁乡高洼村农民)、高东坡(44岁,新密市曲梁乡高洼村农民)经预谋后,被告人高升给郑州市金水区黑庄正弘油脂门市的被害人马某打电话,冒充是新密市卢家桥开食品的需要买油,被害人马某按约定将价值9600元的60桶正弘牌食用油送到新密市曲梁乡坡刘村密杞公路路边的一间空房子里, 卸货后被告人高升以到别处拿钱为由,将送货人骗离卸货地点,即通知被告人高林卿、高东坡、高彦峰用一辆农用三轮车将赃物拉到被告人高某家,后被告人高升将食用油卖到新郑市龙湖镇一菜市场,得赃款3500元四被告人分肥。后追回19桶食用油并发还被害人马某。

    案发后,经有关部门估价,高升等人先后诈骗7次共计价值61890元。

    此外,被告人高升还于2007年3月,伙同他人在新密市曲梁乡高洼村盗窃高某家现金2570元。被告人高林卿伙同他人在高洼村盗窃另一受害人高某家现金8000元。

    新密市人民法院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高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高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盗窃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李登科、高林卿、高彦峰、高东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购成诈骗罪,被告人李登科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销售,其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高林卿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对李登科、高林卿实行数罪并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高升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2000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2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李登科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以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高彦峰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高林卿罚金5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东坡罚金5000元。

    订货、甩人、转移三部曲

案发后,据新密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乔建忠介绍,这个诈骗团伙犯罪手段老辣,对整个过程布置缜密,且具备一定程度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时,一般2人以上搭档,分订货、甩人、转移等多个小组。订货小组负责通过网络、实地踩点等搜集档口资料,并上门冒充老板雇员,订下5000元~2万元货。定这个数额幅度,是出于要一次有大收获,又避免数额太大引起注意。

实施诈骗时,疑犯一般伪称要购买一批物品,要求被害人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住宅或仓库,而这些仓库或住宅一般是犯罪分子临时租赁的,等事主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犯罪分子要求先将货物卸下来,然后陪事主到银行或某工厂取货款。在取钱的途中,犯罪分子以上厕所或买饮料等借口逃走。等事主发现上当再回到卸货地点时,货物早已被人运走。

转移货物有时由团伙成员自己完成,有时如果货物重了,就雇旁边一些工人帮忙,一般十几分钟就可以完成货物转移。团伙将每次诈骗来的货物运到短时租来的仓库中,并不断变换窝赃地点,择机出手。

犯罪团伙对警方相当警惕,居然谨慎到每次交易前都假定有公安人员伏击,而采取提前一个小时在现场兜圈观察的手法反侦查。

虽然也分赃,但留有“办公费用”

据了解,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作案前先去一辆租面包车,用于运送团伙成员,仓库也是临时租的。

“非暴力”也是这个团伙的特点。他们在2个月内疯狂作案7宗,还有其他大量作案未遂的个例。老千们一旦发现货主有警惕,或货主留雇员看守放在交易地的货,马上选择停止诈骗,找机会撤退。所有老千都没有武器,也从不抢劫。饶有趣味的是,老千集团虽然也分赃,但部分赃款入“公数”,“办公费用”就从里面报销。

    乔建忠提醒:购货诈骗的对象一般是小型的工厂企业或者干货粮油的经销商。在这类诈骗中,犯罪分子首先要求事主送货,其次称身上未带钱,最后以取货款为由将事主和货物分开,然后寻找机会逃走。因此,厂家送货最好两个人以上并当场要求付款;如果对方要求到别的地方取货款,则要有人留在原地看守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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