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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多措并举建设节约型机关

  发布时间:2010-10-14 09:47:51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缓解资源压力和环保压力的必然选择。今年以来,登封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真正把建设节约型机关落到实处。

    该院的具体措施为:一是从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办公经费、节约油料和车辆维修费、减少会议成本等方面入手,要求全员干警节能降耗,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节电5%、节水5%,公务用车平均百公里油耗实现节约5%以上,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的目标。二是完善会议、办公用品管理、资料印刷、车辆管理等制度,并定期分析、通报费用开支情况,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实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由院领导牵头,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节能、节水、节电及节约办公耗材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铺张浪费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批评;对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给予表扬。四是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的指导、协调和考核。五是通过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和健全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堵塞资源浪费的漏洞,使节约活动形成良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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