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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图片千余张 “无敌杀手”“帝国”折戟

  发布时间:2010-10-13 14:19:45


    10月13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29岁的马某,是新郑市一农民,平时对电脑的喜爱,加上天资聪明,很快使其成为网络行家。

    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3月,马某用“无敌杀手”的用户名登录“无双帝国”网站,并成为该网站总版主,管理各个版块的实习版主,在马某任该网站总版主期间,该网站共上传淫秽图片1788张。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被告人马某犯罪行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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