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夫妻在一起生活久了,彼此的相貌也会很相象。最近,郑州市中原区就有这么一对夫妻,他们不是长相相似,而是共同合谋开着摩托去盗窃,结果被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先后判处了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王文福,男,1971年5月29日出生于河南郑州市中原区。2003年1月11日晚11时许,被告人王文福伙同朱伟红(已被判刑,系本案被告王文福的妻子)驾驶机动三轮摩托车托车到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集贸市场,将商户孙某某的温馨床饰商店的卷闸门撬开,将商店内共价值4592元的毛巾被罩、太空被等床上用品,装上自己开来的摩托车上。这时有一个夜间巡逻人员李某某前来对他们进行盘问,王文福、朱红伟见势不妙,匆忙骑上摩托车,带上赃物,逃离了现场。2003年10月5日,即在王文福在外潜避近十个月之后,王文福终于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03年12月24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王文福盗窃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被告王文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其妻朱伟红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应予以惩处,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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