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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专偷农产品 “精明硕鼠”陷囹圄

  发布时间:2010-09-21 10:15:12


    自以为农民老实巴交好欺负,居然伙同他人多次夜入农户家盗窃小麦等农产品,结果领刑受罚。9月21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功峰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31岁的王功峰,是登封市君召乡的一位农民。去年3月以来,他由于外出打工屡屡受挫,加之家中急需用钱,因此就产生了歹念。经过一番“调研”,他发现一些农民防范意识很差,譬如外出干活不锁门,收获到家的小麦等农产品随意放置,便觉得这是一个可乘之机。为保障“盗窃行动”的顺利进行,王功峰特意动员本村青年农民刘春奇(已判刑)加入行动行列,以便共同完成“大业”。经过精心预谋,当年5月12日晚,王功峰伙同刘春奇先将作案工具三轮车放置在隐蔽处,然后趁着夜色潜入邻村村民张某家中,将小麦700斤、玉米600斤装袋盗走后,火速装车撤离现场。一个月后,后经鉴定,被盗小麦、玉米共计价值510元。一个月后的一天夜晚,尝到甜头的王功峰,再次使用上述方法,伙同刘春奇将一家农户刚买的8袋化肥窃走。经鉴定,被盗化肥价值800元。案发后,王功峰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功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加之自愿认罪,主动缴纳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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