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地摊试衣伸黑手 抗拒抓捕变罪名

  发布时间:2010-09-16 10:22:02


    利用地摊试衣之机盗窃他人现金,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居然用水泥块将受害人砸伤,结果犯罪性质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最终领取重刑。9月16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郑振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郑振强是登封市告成镇的一位青年农民,由于平时好吃懒做,导致缺吃少穿,为此经常干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谋生。2010年1月7日上午,郑振强转悠到在本镇集贸市场时,趁村民张某在一地摊试衣服不备之机,偷偷将手伸进其衣袋内,企图盗窃现金,孰料被张某发现并抓住不放。郑振强为了抗拒抓捕,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水泥,将张某左手手背砸伤。正当其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当地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后经法医鉴定,张某的左手背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振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愿认罪,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