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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一期人民陪审员减刑假释知识培训

  发布时间:2010-09-14 17:27:2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郑州地区的实际情况,于9月13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第一期全体人民陪审员减刑、假释知识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李保甫副院长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来自于各行各业、各个县、市、区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工作重点,深刻阐明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重要意义。审监庭副庭长杨玉梅对减刑、假释制度的渊源、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这项制度规定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以及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程序等内容为培训班成员做了全面的讲解。

    培训班的50名人民陪审员是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从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资料库中遴选产生的,之前该院曾对部分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这次对全体人民陪审员培训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将按照就近原则、随机原则抽取人民陪审员全面参与开庭审理郑州市辖区内各监狱、看守所的减刑、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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