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王某同在一机关上班,张某为同志,王某为领导,双方在工作生活中因几句话不投机,张某被停职。张某怀恨在心,并决定杀掉王某,2010年4月17日,张某对王某连捅几刀后投案自首,近日,此案已被提起了公诉。
张某和王某一同供职于登封市森林消防大队,张某为一般同志,王某为中队长。据张某讲,他与王某的关系一般,半年前的一天,队上的同志都到广场去做防火宣传,很晚才回到单位,大部分同志都没有吃饭时张某和几个同事跑到单位食堂提前去吃饭了,王某看到后就说,“就恁几个知道饥”,说后其他人都走了,当时张某有点生气把饭给倒掉了,王某气愤的说“你想咋着?”,张某没有再理王某就走掉了,后来因为此事大队长批评了张某,自此之后,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王某故意刁难张某,张某对王某一直怀恨在心。2010年4月15日中午,张某和另一位同事在单位的院子里打闹玩耍,王某看到以后就说张某“你恁有劲”。当时张某也没有理王某,当天王某让张某的中队长把张某的班给停了,张某找王某理论,张某推了王某一下,王某就朝张某的身上跺了一脚,并打了几拳,其他同事将他们拉开,张某就走了。从那天起张某就有了杀死王某的念头,当天下午,张某准备到集市场买把菜刀将王某砍死,可又觉得菜刀带着不方便,没有去买,4月16日下午,张某到工商银行附近,从一个50岁左右摆地摊男子那里花了20元钱,买了一把折叠刀,下午两点钟左右张某带上刀,直奔王某所住小区,但因不知道居住的具体位置,没有等到王某,张某就又转到单位门口,准备在那里下手,可又没有等到王某。4月17日天刚亮,张某就又开始在王某居住的小区门口等待,等到10点钟仍没能见到王某,张某就用手机给王某打电话,王某约张某下午到单位见面。12点50分张某已赶到单位,得知王某已在办公室等待,张某进门后就将房门锁上,张某趁王某不备就照王某的脖子上捅了一刀,王某则大喊大叫,房门被其他同事们推开,两个人也被拉开,张某又挣脱别人的手赴上去又捅了一刀,王某跑到其它房间,张某追上去又捅了一刀,王某很快被单位同事送进了医院,张某自己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之后把张某带走了。
目前,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