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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促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全省优秀法官宣讲团在郑州巡讲

  发布时间:2010-09-08 17:23:16











    9月8日,全省优秀法官巡回宣讲活动首场报告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郑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致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宣讲团领队、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王少玉代表省委政法委分别讲话。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优秀法官宣讲活动。这是省委政法委继2006年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后又一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全省“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内容。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同志对这次宣讲活动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和宣讲团成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每个同志的事迹介绍,对组织开展好宣讲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活动实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从全省法院认真挑选了28名优秀法官,组成4个宣讲团,到全省7个中级法院、43个县(市、区)法院进行巡回宣讲。

    高建慧代表郑州市委、市委政法委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她希望全市法院一定要深入学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为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王少玉同志代表省委政法委讲话时指出,开展这次宣讲活动,就是要发挥优秀法官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执法实践和切身体会,教育激励带动广大法官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广大法官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定纷止争,减少执法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希望广大法官认真聆听,细心体会,对照自身执法办案实际,自觉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这次宣讲活动作为一次难得的学习提高机会,使自己真正受到教育,真正得到提高。当地党委政法委和法院要高度重视,真正把优秀法官宣讲活动作为“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本地、本院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并切实抓好落实,把宣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宣讲团7名成员先后做了精彩演讲,他们都是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屡次立功的优秀法官。省法院刑一庭助审员冯童三年来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信访案件;郑铁中院刑庭庭长侯红伟曾先后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专案记大功2次,先后3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郑州金水区法院柳林法庭审判员刘文涛,自2005年12月任法官至今,累计主审了超过1600起民事案件,年均案件数均超过300件, 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河南省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新郑法院执行局局长史晗阳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上访,上诉案件无一被发回改判,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2次, 被评为“郑州市十大调解能手”、“全省优秀法官”。他们围绕“公正司法、便民利民、案结事了”等三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讲解办案的经验、技巧、心得体会,精彩演讲不时引来全场阵阵掌声。

    王新生代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宣讲团作了高度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法院工作自觉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要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尽最大努力做好司法服务、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经常深入社会调查走访,及时准确地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妥善协调各方关系,审慎平衡各方利益,高度重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既注重质量,又兼顾效率。要坚持依法办案,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适用法律并作出正确裁判,不能就法论法,就案办案,要以妥善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重视人民群众对裁判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和评判法院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化解的每一个矛盾、接待的每一次申诉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要严格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办理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条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为他们答疑解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要切实做到廉洁司法。要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意识,认真执行“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切实履行好审判权和执行权,坚决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秉公执法,廉洁奉公,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要加大案件评查问责力度,通过评查案件,查找案件办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对查出的问题,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司法廉洁。

    他勉励全市法院一定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宣讲团成员的先进事迹,对照他们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切实的整改措施,确保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

    报告会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与郑州党委政法委等主要负责同志、中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法官代表分组进行了座谈。法官们纷纷表示,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借鉴他们的办案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审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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