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从郑州高新区法院获悉,一个汽车陪练俱乐部的老板为了梦想发财,采取欺骗手段,以自己与交警队有熟人,考不考试都能让学员拿到驾照为幌子,诈骗十多名学开车的学员3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43岁的被告人魏远曾于2002年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然而,该被告人不思悔改,又于2008年5月至10月在承包郑州市农业东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一家汽车陪练俱乐部时,采取先交定金,三个月后再拿驾照,和一人假装与前来学驾驶的人员就学费问题讨价还价,然后打电话请示另一人决定等手段,伙同他人欺骗张爱禾等十多名学员3万1千余元。
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了诈骗罪。该犯又是在本罪前犯过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的人,系累犯,为此,作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