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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由上海寄来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0-09-06 15:49:35


    9月6日,郑州高新区法院收到一封由上海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当事人以热情洋溢的话语对该院领导和执行局进行了赞扬和感谢。

    原来,写信的人是上海市一个叫袁鸣的市民。他说,2005年10月20日,被告王某在原工作单位上海一家贸易公司借了他40000元钱,王某表示2006年4月30日前还。可是,直到2007年10月17日,虽经原告袁先生和其律师多次催要,但被告王某都以种种理由不于理睬,并为逃避债务,从上海回到驻地郑州开发区。无奈,袁先生只好向郑州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王某偿还本金和利息70000元。郑州高新区法院于2008年8月28日判决后,被告王某还是不予偿还,袁先生于当月23日申请强制执行。他本日下午5时多办完立案手续后,得知被告将自己惟一可以做抵押的房屋已经出售,但还未过户和搬迁。如果不及时将此房依法冻结,那么,原告的欠款就更难追回了。为此,原告要求法院立即特案特办,尽快将被告还未过户的房产冻结。郑州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在该案仍在待批的情况下,与执行局的李科长和内勤携手工作,用最快的时间将立案和接受执行的程序办完,赶到下班之前及时冻结了被告的房屋,从而赢得了时间。

    当原告袁先生从法院拿回被告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时,激动地说:“这是郑州的法官对外地人的最大帮助,令我非常感动,我绝对没有想到贵法院这么公正、高效。以前总以为我们当地的法院最公正、高效,现在看来以前的想法是错误的,特向贵院写此信以表心中的感激与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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