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本该在家颐养天年,不想却被钱蒙了心去给婚托当“爹”,结果惹了官司被判刑。9月6日,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蒋长军因涉嫌诈骗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蒋长军,巩义市人,现年63岁。平日里,蒋长军没有别的特殊嗜好,就是喜欢给人“做媒”,而且成功率还特别高,是远近闻名的“大媒人”。2006年,蒋长军在开发区干活时认识了搞装修的刘明(已判刑),二人感觉十分投缘,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后经常来往。2009年,刘明通过朋友结识了张清(已判刑),刘明见这女孩长得不错,性格也好,便随口问起她是否有对象,张清一听便笑着说:“没有呢,刘叔赶紧给我介绍一个吧。”张清的话给刘明提了个醒,原来刘明这几年搞装修并没有挣到钱,反而还欠了不少外债,此时张清的话让刘明想到可以通过给人介绍对象从中挣些钱花花,于是他打起了张清的主意。
虽然有了赚钱的主意,但刘明觉得自己无法干成这事,便想再找个帮忙的人。此时刘明想到了蒋长军,便给其打电话商量此事,称介绍对象的事他负责,只让蒋长军冒充张清的“爹”就行,并说事成之后给蒋长军分好处。蒋长军觉得这事不错,能挣钱还能给人说媒,便欣然答应了。此后,刘明特意带张清到蒋长军家相互认识了一下,开朗活泼的张清一进门便叫“爸“,听得蒋长军心里美滋滋的,更加认定了这是一桩“美差事”。
2009年6月的一天,蒋长军在外闲逛时接到了刘明的电话,约其到交通宾馆对面的小公园见面。当蒋长军赶到时,他看到刘明、张清还有一大约二十六七岁的男子在那等他,原来刘明是在这给张清介绍对象呢。蒋长军以张清“爸”的身份询问了一下男子的基本情况,这名男子名叫曹某,巩义市沙峪沟人,今年27岁。蒋长军象征性地讯问后便和刘明一同走开了。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刘明又给蒋长军打电话称张清和曹某的事差不多了,估计能成,让其第二天陪张清去曹家看看,行的话就订婚算了。蒋长军知道按农村的风俗只有订婚了才会给钱的,不订婚不给钱,于是便答应了。第二天,张清便和她“爹”一起来到曹家中,并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给张清了8800元的红包,回来后的第二天刘明便给蒋长军分得了2000元的好处费。后来,曹某多次给蒋长军打电话称张清不接他的电话,也不和他联系了,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曹某并没有因此去派出所报案。第一次得手后,刘明、蒋长军、张清三人尝到了甜头,他们见并没有出什么事便于2010年2月又一次故伎重演,骗得康店镇孙某6600元红包,张清还从孙某处骗得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两次共骗得彩礼钱物价值两万多元,蒋长军分得好处费三千元。案发后,蒋长军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经审理查明,蒋长军与人结伙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念其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获被害人谅解,遂做出了如上判决。